河东店镇316国道以西棚户区改造二期异地安置区供配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 项目名称: 河东店镇316国道以西棚户区改造二期异地安置区供配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镇东五路以南至一厂道路以北,栈道北路以西,居民联建楼以东
- 规模: 该项目总用电容量6900KVA,供电采用双回路供电,新建ZC-YJV22-8.7/15-3×300高压电缆1526米,新建0.4kV低压电缆14963米,新建供配电设备755套; 2.3项目投资总额:21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1000000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河东店镇316国道以西棚户区改造二期异地安置区供配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70035414wnpbrjfn001;标段类型:EPC;; 2.6招标范围:标段1:该项目总用电容量6900KVA,供电采用双回路供电,新建ZC-YJV22-8.7/15-3×300高压电缆1526米,新建0.4kV低压电缆14963米,新建供配电设备755套
- 范围: 2.1建设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镇东五路以南至一厂道路以北,栈道北路以西,居民联建楼以东;; 2.2工程规模:该项目总用电容量6900KVA,供电采用双回路供电,新建ZC-YJV22-8.7/15-3×300高压电缆1526米,新建0.4kV低压电缆14963米,新建供配电设备755套; 2.3项目投资总额:21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1000000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河东店镇316国道以西棚户区改造二期异地安置区供配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70035414wnpbrjfn001;标段类型:EPC;; 2.6招标范围:标段1:该项目总用电容量6900KVA,供电采用双回路供电,新建ZC-YJV22-8.7/15-3×300高压电缆1526米,新建0.4kV低压电缆14963米,新建供配电设备755套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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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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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店镇
316国道以西棚户区改造二期异地安置区供配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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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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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1070035414wnpbrjfn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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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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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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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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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佳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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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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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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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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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881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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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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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
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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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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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交易中心
第四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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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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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5日
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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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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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交易中心
第一评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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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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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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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注册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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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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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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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陕西恒东建设有限公司;
成员:
陕西信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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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梅
陕
26124241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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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工程费
费
率:
96.40
%,
设计费费率
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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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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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
3)相关证明材料;
(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青凯旋门西南门右边商铺202号
韦
女士
处,电话:
0916-8818681
,
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8513457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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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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