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三个标段)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 项目名称: 镇巴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三个标段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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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镇巴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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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61070035411cntg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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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镇巴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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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1cntgf13b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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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镇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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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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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名称 |
折红 |
联系电话 |
15091619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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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 年 12 月 8 日 9 : 30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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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时间 |
2025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
定标地点 |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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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 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元)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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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外经贸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龙云(陕 261141555732 ) |
16897861.29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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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 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小区 11 号楼 2 单元 23 层(代理部),电话: 0916-8118869 。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67412112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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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镇巴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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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61070035411cntg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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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镇巴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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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1cntgf13b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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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镇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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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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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名称 |
折红 |
联系电话 |
15091619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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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 年 12 月 8 日 9 : 30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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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时间 |
2025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
定标地点 |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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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 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元)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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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侯静(陕 261161797968 ) |
13663814.50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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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 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小区 11 号楼 2 单元 23 层(代理部),电话: 0916-8118869 。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67412112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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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镇巴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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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61070035411cntg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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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镇巴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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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1cntgf13b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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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镇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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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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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名称 |
折红 |
联系电话 |
15091619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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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 年 12 月 8 日 9 : 30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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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时间 |
2025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
定标地点 |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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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 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元)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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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田芝红(陕 261222306968 ) |
3715212.62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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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 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小区 11 号楼 2 单元 23 层(代理部),电话: 0916-8118869 。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67412112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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