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气化城镇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 项目名称: 西乡县气化城镇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
西乡县气化城镇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一期)
EPC工程总承包
|
|||||
|
标段
编号
|
E6107003541eiiezf17a001
|
|||||
|
招标人名称
|
西乡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0916-6221366
|
|||
|
招标代理名称
|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温丽妮
|
联系电话
|
0916-8897702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
6
月
6日
9
时
3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四楼第
二
开标室
|
|||
|
定标时间
|
2025年
6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
定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
五
楼第
六评
标室
|
|||
|
中标人
|
||||||
|
中标人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
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费率
(%)
|
定标方法
|
|||
|
牵头人:陕西大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
员:中显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安)有限公司
|
张海
陕
1612017201718176
|
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率
99.72%
工程设计费费率
2.0%
|
直接票决法
|
|||
|
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
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与虎桥西路十字西北角(蓝天御苑小区北侧二楼)
温丽妮
处,电话:
0916-8897702。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209672565@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