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绥德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绥德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
- 规模: 国家税务总局绥德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主要是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具体为:①米、面、油类;②鲜肉及肉制品类;③果蔬菜类;④副食调料类;⑤成品与半成品类及水产品、冻货等所有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 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绥德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主要是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具体为:①米、面、油类;②鲜肉及肉制品类;③果蔬菜类;④副食调料类;⑤成品与半成品类及水产品、冻货等所有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绥德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绥德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连续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连续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5.信誉要求:(1)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下载时间须为从招标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截图); 6.磋商保证金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项目详情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
(包)[001]国家税务总局绥德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中标人:绥德县文化路联丰超市
中标费率:
96.38%
二、其他:
1、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按货物类标准收取;
2、招标代理费金额:9686.00 元;
3、收取对象:中标供应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绥德县税务局财务室。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绥德县税务局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
联
系
人:马腱
电
话:
0912-2351800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榆林众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国际商务大厦写字楼六层
B612
联
系
人:
高花玲
电
话:
0912-3836262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