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北高铁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 (一期)富县北高铁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 (一期)(施工一标段)、富县北高铁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 (一期)(施工二标段)、富县北高铁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 (一期)(监理标段)
- 项目名称: 富县北高铁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一期施工一标段一期施工二标段一期监理标段
-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富县城北5公里处,袁家坬村,地块紧邻210国道旁,北侧为袁家坬村和马坊村,东侧为山区
- 规模: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富县城北5公里处,袁家坬村,地块紧邻210国道旁,北侧为袁家坬村和马坊村,东侧为山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3579.65平方米(约合215.37亩),其中一期用地面积41339.65㎡(约合62.01亩
- 范围: 新建广场面积3281㎡、停车场面积4142㎡、道路面积6730㎡、绿化面积23800㎡,景观广场边坡面积3386.65㎡;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概算总投资:5373.26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30
项目详情
富县北高铁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 (一期)(施工一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2891; 富县北高铁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 (一期)(施工二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2695; 富县北高铁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 (一期)(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2894;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富县北高铁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 已 由 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富行审发 (2025)4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解决 ,招标代理机构为 延安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 申请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富县城北5公里处,袁家 坬 村,地块紧邻 210国道旁,北侧为袁家坬村和马坊村,东侧为山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143579.65平方米(约合215.37亩) , 其中一期用地面积 41339.65㎡(约合62.01亩)。一期建设内容包含 : 新建 广场 面积 3281 ㎡、停车场 面积 41 42 ㎡、道路 面积 6730 ㎡、绿化 面积 238 00 ㎡ , 景观广场边坡面积 3386.65 ㎡ ;
2.3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概算总投资: 5373.26万元 ;
2.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段:本项目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6标段划分:施工二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施工一标段:站前广场 、停车场、停车场部分连接广场道路、部分绿化, 投资金额约 2907.91万元;
施工二标段: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投资金额约 2465.35万元;
监理标段:本项目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3、 申请人 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2 施工 一标段 : 申请人 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 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并提供近一年(连续 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3 施工 二标段 : 申请人 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 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并提供近一年(连续 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4 监理标段: 申请人 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 乙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须为本企业缴纳社保在职人员, 并提供近一年(连续 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
3. 5 财务状况要求:申请人 须提供近三年( 202 2 -202 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注:新公司根据成立年限提供) ;
3. 6 信誉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 “陕西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 ”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列为“ 信用中国 ” 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申请人不得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7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 审查 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 202 5 年 07 月 26 日至 202 5 年 07 月 30 日,使用投标 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 5 年 08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递交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6.3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线上不见面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延安市富县
联系人: 李鹏飞 (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话: 18909111120
招标代理机构:延安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上城华府 A01号楼1单元301室
联系人: 张红甲
电话: 15591125259
监督单位:富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