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从陕北来》项目巡演舞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陕西省发布时间:2025-12-15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歌从陕北来项目巡演舞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 规模: 为高质量完成《歌从陕北来》演出项目,充分展现陕北文化独特魅力,推动地方文化传播与交流,结合项目实际需要,现计划租赁舞台设备一个月
  • 范围: 规模:为高质量完成《歌从陕北来》演出项目,充分展现陕北文化独特魅力,推动地方文化传播与交流,结合项目实际需要,现计划租赁舞台设备一个月 ;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歌从陕北来》项目舞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9

项目详情

《歌从陕北来》项目舞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YLLT-ZB2025-03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歌从陕北来》项目舞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榆林易马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高质量完成《歌从陕北来》演出项目,充分展现陕北文化独特魅力,推动地方文化传播与交流,结合项目实际需要,现计划租赁舞台设备一个月。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舞台灯光、音响、投影视频、威亚设备租赁以及相关技术人员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歌从陕北来》项目舞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歌从陕北来》项目舞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资料、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 2025 年 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 2025 年 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自开标时间前3个月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12月15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12月19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代表请于 2025年 12 月 15 日至 2025 年12月19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在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沙河路204号(环保局对面唯一特)三楼会议室持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其他类采购项目报名回执,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指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指委托人参加报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 月5日 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沙河路204号(环保局对面唯一特)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2月5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沙河路204号(环保局对面唯一特)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本招标公告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与《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市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林易马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会展中心H1-5楼 联 系 人:朱静静 电 话:151299777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8 楼 联 系 人: 李岗 电 话: 18291166001 电子邮件: 14199184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