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新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延安市新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监理
-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延安新区北区
- 规模: 1)边坡修复:修复植草护坡15620.90m,新建C25砼拱形骨架护坡42673.65㎡、新建主动柔性防护网12292㎡;(2)蓄水池及消力池修复:清洗蓄水池设备、更换蓄水池提升泵2台、改造蓄水池控制系统,拆除并新建11.08x3.4mx3m钢筋砼消力池一座;(3)排水渠修复:拆除新建(3.5mx2.5m)C30片石混凝土排水渠470m、拆除新建(0.8mx1m)C30混凝土排水渠945m、拆除新建(0.4mx0.4m)浆砌石排水沟4658.2m、拆除新建(0.45mx0.36m)浆砌片石急流槽100m、拆除新建(1.13mx0.7m)浆砌片石梯形排水渠1100m;(4)道路边沟:核桃树塔连接线新建(0.7mx0.7m)C30钢筋砼边沟3580m
- 范围: 1)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4
- 开标时间: 2025-07-30
项目详情
延安市新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2628; 延安市新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2686;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延安市新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 已由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延行审投资发〔2025〕9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立德项目咨询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国债中央预算及新区财政预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延安新区北区。
2.2 建设规模:(1)边坡修复:修复植草护坡15620.90m,新建C25砼拱形骨架护坡42673.65 ㎡、新建主动柔性防护网12292㎡;(2)蓄水池及消力池修复:清洗蓄水池设备、更换蓄水池提升泵2台、改造蓄水池控制系统,拆除并新建11.08x3.4mx3m钢筋砼消力池一座;(3)排水渠修复:拆除新建(3.5mx2.5m)C30片石混凝土排水渠470m、拆除新建(0.8mx1m)C30混凝土排水渠945m、拆除新建(0.4mx0.4m)浆砌石排水沟4658.2m、拆除新建(0.45mx0.36m)浆砌片石急流槽100m、拆除新建(1.13mx0.7m)浆砌片石梯形排水渠 1100m;(4)道路边沟:核桃树塔连接线新建(0.7mx0.7m)C30钢筋砼边沟3580m。
2.3 招标范围:
(1)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
(2)监理标段: 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4 项目概算总投资:3533.63万元。
2.5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个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 工程总承包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设计及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工程总承包能力。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均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投标人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官方网站 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联合体投标: EPC 工程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 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且 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得超过2家;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4日,使用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30日10时00分(同开标时间),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及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6.3 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
联 系 人:段博文(招标人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 话:0911-8801789
招标代理机构:立德项目咨询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777号浐灞自贸中心E座803室
邮 编:710000
联 系 人:方炫硕、李晓琪、郭裕彪
电 话:029-86615942
电 子 邮 件:LDZB_F@163.com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大街支行
账 号:8111701012300651342
监督部门: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1-216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