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横工业区方河至平邑堡连接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榆横工业区方河至平邑堡连接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
- 项目地址: 榆林市榆横工业区
- 规模: 方河至平邑堡连接线道路工程(一期)道路走向呈“L”形,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道路、交通、雨水、生产给水、生活给水等工程
- 范围: 2.1建设地点:榆林市榆横工业区; 2.2工程规模:方河至平邑堡连接线道路工程(一期)道路走向呈“L”形,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道路、交通、雨水、生产给水、生活给水等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3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榆横工业区 方河至平邑堡连接线道路工程(一期) 已由 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榆高新管发【 2025 】 74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榆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榆林市榆横工业区;
2.2 工程规模: 方河至平邑堡连接线道路工程(一期)道路走向呈 “ L ”形,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道路、交通、雨水、生产给水、生活给水等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 40602177.81 元 ,(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 40602177.81 元);
2.4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榆横工业区 方河至平邑堡连接线道路工程(一期) ; 标段编号 : E6108003536c02870001001 ; 标段类型 : 施工 ;
2.6 招标范围: 方河至平邑堡连接线道路工程(一期)道路走向呈 “ L ”形,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道路、交通、雨水、生产给水、生活给水等工程。
2.7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 : 榆横工业区 方河至平邑堡连接线道路工程(一期) :本次资格要求 申请 人具备 【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 一 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B 证 )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2 标段名称 : 榆横工业区 方河至平邑堡连接线道路工程(一期)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 4 ( 1 )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副本 ) ;
(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 ;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开户行银行资信证明及相应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注: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http://acc.mof.gov.cn/ )报备并可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满足财会( 2023 ) 15 号文件规定。
( 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1 ) . 被责令停业的;
2 )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 ) . 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4 ) . 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 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 1 8 时 00 分起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 1 8 日 00 分从 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 http://111.20.184.141:8888/yulin/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 《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在 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完成登记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 招投标人须在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 http://111.20.184.141:8888/ylggzy/gdebs-login-web/login_index )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 http://111.20.184.141:8888/ylggzy/gdebs-login-web/login_index )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8.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 . YLZ ):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8.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 —— (电子标:投标书为 YLT 格式)。
8 . 4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以及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中的服务指南《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8 . 5 异议的提出:
8.5. 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5. 2 、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5. 3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1 )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 2 )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 3 ) 相关证明材料; ( 4 )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 5 )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5. 4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C 座 9 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 029-85235014 。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10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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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榆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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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明珠大道创业大厦 |
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C 座 9 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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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艾磊 |
联系人: |
裴昌武、郭艳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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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912-2399368 |
电话: |
18591809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