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汉滨区通村公路联网工程(吉河镇汪河村至县河镇大垛村唐垭子)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2024年汉滨区通村公路联网工程吉河镇汪河村至县河镇大垛村唐垭子施工
- 项目地址: 汉滨区吉河镇汪河村
- 规模: 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吉河镇汪河村党群活动中心北侧,终点位于县河镇大垛村接现有旧路,路线长2.618公里;支线起点接主线K1+866.608处,终点位于汪河村接现有旧路,路线长2.617公里;路线总长5.235公里。项目全部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四级公路(Ⅱ)类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5Km/h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路基及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25。; 2.3项目投资总额:6286973元; 2.4标段划分
- 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吉河镇汪河村; 2.2工程规模: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吉河镇汪河村党群活动中心北侧,终点位于县河镇大垛村接现有旧路,路线长2.618公里;支线起点接主线K1+866.608处,终点位于汪河村接现有旧路,路线长2.617公里;路线总长5.235公里
项目详情
2024年汉滨区通村公路联网工程(吉河镇汪河村至县河镇大垛村唐垭子)施工招标于2025年09月10日上午09时00分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开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09月10日结束。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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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 量 要 求 |
安 全 目 标 |
工期 (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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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浩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990106.00 |
合格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15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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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英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995810.00 |
合格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15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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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998566.00 |
合格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15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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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项目明细 |
交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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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浩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岚皋县新增普通国道G541恢复重建项目 |
2023年0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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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Ⅲ标段(民主镇、大道河镇) |
2025年0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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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英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三原县朱峪公路等桥至朱家湾段改建工程SG1标段 |
2024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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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沟乡六号村至草原天路段建设工程 |
2022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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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武功县樊何路改建工程(苏坊镇至游凤镇段) |
2023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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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将相至小秩(将相至天阁段)公路改建工程 |
2022年08月09日 |
3、中标候选人主要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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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担任 职务 |
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
个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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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浩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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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怀斌 |
项目 经理 |
陕261151798934 |
陕交安B(23)G02342 |
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Ⅲ标段(民主镇、大道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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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新增普通国道G541恢复重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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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会 |
项目 总工 |
0085095 |
陕交安B23G08865 |
岚皋县殡仪馆道路(二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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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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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英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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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 |
项目 经理 |
陕261192017759 |
陕交安B20G01377 |
乾陵旅游路东段改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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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朱峪公路等桥至朱家湾段改建工程SG1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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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多云 |
项目 总工 |
1102713 |
陕交安B20G01666 |
乾陵旅游路东段改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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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朱峪公路等桥至朱家湾段改建工程SG1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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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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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 |
项目 经理 |
陕261161793634 |
陕交安B17G00783 |
秦都区将相至小秩(将相至天阁段)公路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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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樊何路改建工程(苏坊镇至游凤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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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喜华 |
项目 总工 |
0182209 |
陕交安B18G07147 |
秦都区将相至小秩(将相至天阁段)公路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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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樊何路改建工程(苏坊镇至游凤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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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宏基伟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决依据和原因:财务状况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的要求。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3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3日。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
招 标 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吉河镇吉河坝社区二组
联 系 人:元先生
电 话:18049157555
代理机构: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4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915-3291555
监督部门: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汉滨区巴山西路161号
电 话:0915-3212228
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