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文化产业园南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其它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文化产业园南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其它
- 规模: 本项目利用阳泉山城记忆·1947文化园南侧场地进行南区工程的建设,项目用地约30.1亩,建筑面积为6194.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固原旧厂房,包括:原水泵厂的动力办公室703.25m2、机加工车间2235.25m2、试泵站760m2、热处理车间636.8m2和成品库1859.1m2,以及室外硬化、绿化、运动场地、大门及其他配套设施等的建设 ; 建设内容工程等涉及的全部内容的后期设计等相关服务内容;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 范围: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不分标段标段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规模中的所有建设内容工程等涉及的全部内容的后期设计等相关服务内容;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4
项目详情
公告发布时间:2026-02-09 15:19:38
|
1947文化产业园南区提升改造项目设
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FYSC-GC
-2026-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947文化产业园南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阳泉市城
区发展和
改革局以阳城发改发[2025
]32号文件核准批复
,
初
步设计由阳泉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阳
城发改发[2025]39号批复,建设资金
为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
,
招
标人为阳泉文化
旅游投资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
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利用阳泉山城记忆·194
7文化园南侧场地进行南区工程的建设,
项目用地约30.1亩,建筑面积为619
4.4m
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固原旧厂房,包括
:原水泵
厂的动力办公室70
3.25m
2
、机加工车间2235.
25m
2
、试泵站76
0m
2
、热处理车间63
6.8m
2
和成品
库1859.1
m
2
,以及室外硬化、绿化、运动场地、大门及其
他配套设施等的建设。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
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
标段内
容
:
本
次招标范围为项目规模中的所有建设内容工程
等涉及的全部内容的后期设
计等相关服务
内容
;
本
项目采用工程总承
包方式发包
,
投
标人按照招标人约
定的标准
、
规
范
、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工程设
计、采购、施工等
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
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
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项目规模
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
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
并应具有相应的项目
管理体系
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
承担能力;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
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
发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2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
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本
)
。
(2)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
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
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
人。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建
筑类执业资格证书。
(2)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本
)
,
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的项目经理。
3.4、联合体形式
投标
⑴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条件达
到前述资质标准;
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
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
投标协议
,
明
确约定各方拟承担
的工作和责任
,
并
将该共同
投
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
交招标人;
⑷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
名义单独投标
,
也
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
上的联合体
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
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⑸联合体中标
后
,
联
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
人签订合同
,
明
确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及各方
承担的响应责任
;
⑹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
名联合体牵头方
,
由
联合体各方提交一
份授权书
,
证
明其
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⑺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为
施工单位
,
承
担责任和接
受指令
,
并
负责整个合同的全
面履行
和接受本工程款的
支付。
3.5、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省政务服务平
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开展执业活
动。
3.6、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式。
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采集相关要求见第三
章评标办法补2约定。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
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
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
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
联
合体中有一
个或一
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
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
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
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
获取
4. 1
获取时间:2026年 2月 9日17时00分至2026年2月14日1
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文件下载
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
台(山西省·阳
泉市
)
”
网上下载招标文
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
6 年 3 月18日9
时
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山西省•阳泉市
)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
方式
6.1开标时间:2026年3月18日
9时30分。
6.2开标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山西省•阳泉市
)
”
网上开标
。
七、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
或银行保函
、
保
证保险
、
担
保机构保
函
、
电
子保函等非
现金
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
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
道和方式
8.1提出异议的渠
道:
(1)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山西省阳泉市
)
”
提出
(2)纸质方式
提出
8.2接收异议的联系人:陈志强 杨军
8.3电话:18603538237 18535369981
九、其他公示
内容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
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
山西省•阳
泉市
)
》
上发布
。
注
:
本
次招标为全流程线
上招标项目
,
凡
有意参与投
标人
,
须
在山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平
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并办理CA 数字证书(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山西CA窗口:
0353-33133
16
)
。
9.2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
台
(
山西省•阳
泉市
)
上
发布
,
视
作已发放
给所
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
,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
目信息并及时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下载电子版招标
文件(包括澄清、修改等
)
,
否则所造
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
人自负。
十、监督
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353-666
8026/6668205。
十一、联系方
式
招标人:阳泉文化旅游投
资有限公司
地
址:阳泉市城区南山路街道南
庄路118号
联系人:刘
冰
电
话:15392677
95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方圆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阳泉高新技术开发区联
丰大厦C座9层
联系人:陈志强 杨军
话:18603538237 18535369981
电
招
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
(
签名)
招
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