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党校多功能综合楼建设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应县党校多功能综合楼建设项目1标段
- 项目地址: 应县第五小学旧校区
- 规模: 改造总面积约607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框架结构;新建报告厅:建筑面积649.15㎡,地上一层,钢结构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应县党校多功能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31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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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县党校多功能综合楼建设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60000G3001686001) 一、招标条件 本应县党校多功能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14060000G3001686001 ),已由应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应县委员会党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改造总面积约607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框架结构;新建报告厅:建筑面积649.15㎡,地上一层,钢结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及装饰装修、给排水工程、电力配电工程、暖通工程等其它配套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应县党校多功能综合楼建设项目:
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 及施工图纸 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 工 期: 10个月 2.2 建设地址: 应县第五小学旧校区 。 2.3 项目总投资: 883.96 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费用约:596.24 万元 ; 2.4项目审批文 号 :应审批字【 2025】78号、应审批字【2025】126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应县党校多功能综合楼建设项目: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 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含 叁 级)以上资质 ( 叁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 ,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投标人未被列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 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建筑市场主体 “不良行为”、 “黑名单 记录 ” 和 “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晋内注册企业在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未处于 “红牌预警”期间;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 裁判文书网为准) 。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外省企业需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晋建市字【 2016】3 号文件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应县党校多功能综合楼建设项目: 获取时间: 2025-12-10 09:30 -- 2025-12-15 09:30 获取方法: 本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朔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167.17.28:8090/gb-web/#/login),通过系统指引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001应县党校多功能综合楼建设项目: 递交截止时间: 2025-12-31 09:30:00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在朔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167.17.28:8090/gb-web/#/login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须自行解密验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提前检测好电脑环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应县党校多功能综合楼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 2025-12-31 09: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山西省 · 朔州市 )(http://szggzy.shuozhou.gov.cn/)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田春阳 电话: 13663402120 九、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上发布。 2.评标方式: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晋建市规字[2023]209号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综合评估法。 3.定标方式: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 话: 0349-5022821。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