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输配电工程及监理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输配电工程及监理
- 项目地址: 清河镇店头村
- 规模: 项目建设面积7.13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管道344千米,修建渠道37千米,新建田间道路150千米,增施生物有机肥8800吨,增施缓释肥2900吨,新建泵站25座,输配电线路35千米等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0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三标段(1)项目地点:清河镇店头村、段壁村(2)招标金额:3947633.80元(3)工程建设内容:管道材料、管件购置(4)合同履约期限:365日历天002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四标段(1)项目地点:清河镇辛庄村、薛村、荆庄村、刘村、秦家庄村(2)招标金额:4781289.20元(3)工程建设内容:管道材料、管件购置(4)合同履约期限:365日历天003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五标段(1)项目地点:清河镇上费村、吴壁村(2)招标金额:4169451.90元(3)工程建设内容:管道材料、管件购置(4)合同履约期限:365日历天004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六标段(1)项目村:翟店镇北吴村、南梁村、西位村(2)招标金额:3467689.90元(3)工程建设内容:管道材料、管件购置(4)合同履约期限:365日历天005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七标段(1)项目村:翟店镇寺庄村、小宁村、太宁村(2)招标金额:3155773.60元(3)工程建设内容:管道材料、管件购置(4)合同履约期限:365日历天006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八标段(1)项目村:蔡村乡东蒲村、三埝村(2)招标金额:2888187.90元(3)工程建设内容:管道材料、管件购置(4)合同履约期限:365日历天007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九标段(1)项目村:化峪镇化峪村、路村、路村庄村、南位村(2)招标金额:2282337.10元(3)工程建设内容:管道材料、管件购置(4)合同履约期限:365日历天;008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三十标段(1)项目地点:除稷峰镇吴城村的所有村(2)招标金额:7228891.17元(3)工程建设内容:出水口、保护罩、井盖、道路标识牌、水泵、配电柜、公示壁等购置及安装;(4)合同履约期限:365日历天009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输配电工程三十一标段(1)项目地点:所有项目区(2)招标金额:5670901元(3)工程建设内容:高压线、变压器等农田输配电设施购置及安装(4)合同履约期限:365日历天010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监理三十二标段(1)项目村:所有项目区;(2)招标金额:2153175.46元(2)招标内容:监理工作(3)监理服务期限:365日历天(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三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002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四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003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五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004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六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005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七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006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八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007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九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008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三十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009稷山县2024年清河镇等5乡(镇)店头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2024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输配电工程三十一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四级(或以上)承装、承修或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28
项目详情
公告发布时间:2024-10-22 08:46:41
|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
(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稷
山县
2024
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输
配电工程及监理
招标公告
招
标项目所在地区:运城市稷山县
一、招标条
件
本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
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输配电工程及监理(招标项目编
号
:
2024GC011525
)
,
已
由
运城市农业农村局以运农
函
〔
2024
〕
166
号批准
,
项
目资金来源为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稷山县农业农村局。 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建设面积
7.13
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管道
344
千
米,修
建渠道
37
千
米
,
新
建田间道路
150
千
米
,
增
施生物有机肥
8800
吨
,
增
施
缓释肥
2900
吨,新建泵站
25
座,输配电线路
35
千
米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0
个
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三标段
(
1
)
项目地点:清河镇店头村、段壁村
(
2
)
招标金额:
3947633.80
元
(
3
)
工程建设内容:管道材料、管件购置
(
4
)
合同履约期限:
365
日
历天
002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四标段
(
1
)
项目地点:清河镇辛庄村、薛村、荆庄村、刘村、秦家庄村
(
2
)
招标金额:
4781289.20
元
(
3
)
工程建设内容:管道材料、管件购置
(
4
)
合同履约期限:
365
日
历天
003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五标段
(
1
)
项目地点:清河镇上费村、吴壁村
(
2
)
招标金额:
4169451.90
元
(
3
)
工程建设内容:管道材料、管件购置
(
4
)
合同履约期限:
365
日
历天
004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六标段
(
1
)
项目村:翟店镇北吴村、南梁村、西位村
(
2
)
招标金额:
3467689.90
元
(
3
)
工程建设内容:管道材料、管件购置
(
4
)
合同履约期限:
365
日
历天
005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七标段
(
1
)
项目村:翟店镇寺庄村、小宁村、太宁村
(
2
)
招标金额:
3155773.60
元
(
3
)
工程建设内容:管道材料、管件购置
(
4
)
合同履约期限:
365
日
历天
006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八标段
(
1
)
项目村:蔡村乡东蒲村、三埝村
(
2
)
招标金额:
2888187.90
元
(
3
)
工程建设内容:管道材料、管件购置
(
4
)
合同履约期限:
365
日
历天
007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九标段
(
1
)
项目村:化峪镇化峪村、路村、路村庄村、南位村
(
2
)
招标金额:
2282337.10
元
(
3
)
工程建设内容:管道材料、管件购置
(
4
)
合同履约期限:
365
日
历天;
008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三十标段
(
1
)
项目地点:除稷峰镇吴城村的所有村
(
2
)
招标金额:
7228891.17
元
(
3
)
工程建设内容:出水口、保护罩、井盖、道路标识牌、水泵、配电柜、公
示
壁等购置及安装;
(
4
)
合同履约期限:
365
日
历天
009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输配电工程三十一标段
(
1
)
项目地点:所有项目区
(
2
)
招标金额:
5670901
元
(
3
)
工程建设内容:高压线、变压器等农田输配电设施购置及安装
(
4
)
合同履约期限:
365
日
历天
010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监理三十二标段
(
1
)
项目村:所有项目区;
(
2
)
招标金额:
2153175.46
元
(
2
)
招标内容:监理工作
(
3
)
监理服务期限:
365
日
历天(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三、投标人资格
要求
001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三标段
(
1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履
约能力;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
)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
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2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四标段
(
1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履
约能力;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
)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
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3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五标段
(
1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履
约能力;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
)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
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4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六标段
(
1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履
约能力;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
)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
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5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七标段
(
1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履
约能力;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
)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
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6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八标段
(
1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履
约能力;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
)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
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7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二十九标段
(
1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履
约能力;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
)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
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8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设备材料三十标段
(
1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履
约能力;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
)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
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9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输配电工程三十一标段
(
1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履
约能力;
(
2
)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
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且
同
时具备四
级
(
或
以上
)
承
装、承
修
或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
,
具
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其
中
,
投
标
人拟派的
项
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4
)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
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10
稷山县
2024
年清河镇等
5
乡(镇)店头村等
23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稷山县
2024
年
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监理三十二标段
(
1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履
约能力;
(
2
)
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
用
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其
中
,
投
标
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水
利
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且
未
担任其他在建项
目
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4
)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
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各投标人仅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一
个标段进行投标。
本招标项目各标段均面向
中小企业。
本招标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
获取
获
取时间
:
2
024 年 10 月 22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
。
获
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USBKey
)
,
凭借 CA 数字证书在全国
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
运
城
市)交易系统登录入口登录
,
通
过
系统下载招标
文件(.pdf 格式
)
,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
标文件
的不具备投标资格。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 CA
下
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
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递
交方法
:
电
子
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
,
投
标
截
止
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
(http://ggzyjyzx.yuncheng.gov.cn/)上传经过 CA 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wenc 格式
)
。
逾
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递
交地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
(
http://ggzyjyzx.yuncheng.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七、提交保证金
的方式
本
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通过银行转账
、
支
票
、
金
融
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
现
金形式提交。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
和方式
提
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
;
2
.纸质方式提出
异
议接受的联系人:王先生
异
议接受联系电话:0359-2226128
九
、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
西省·运城市) 上发布
十
、监督部门
本
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运城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电话:0359-2088928/2088816
十
一、联系方式
招
标人:稷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运城市稷山县稷峰东街
12 号
联
系人:张先生
联
系电话:18735695435
电
子邮件:/
招
标代理机构:山西沐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铺安街天泰文化苑北区
D 幢三单元 2101 室
联
系人:王先生
联
系电话:0359-2226128
电
子邮件:muhongsx@163.com
招
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
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