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一般片区(庙彭、真南大场、永和北、永和南、岚皋北等)排水分区市政雨污混接综合整治工程

上海市发布时间:2025-12-12来源: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静安区一般片区庙彭真南大场永和北南岚皋北等排水分区市政雨污混接综合整治工程
  • 项目地址: 庙彭
  • 概况: 包括对35个排水用户出门管翻建改造、两处管网空白区补齐管网、299个私接点设计局部混接改造,拟建设雨水管网约943米,管径DN300-DN1200;污水管网3415米,管径De160-DN400;在汾西路(西泗塘-江杨南路)现状DN400污水管道的南侧改建一根DN400的污水管道,彭浦十期泵站截流出水管改接至改建的DN400污水管道,现状DN400污水管道作为周边小区的污水排放管,不再接收彭浦十期的截流污水,现状DN400污水管与改建的DN400截流泵出水管在江杨南路路口西侧汇合,然后改建DN600污水管接入江杨南路现状DN1650污水总管,改建污水管管径为DN400-DN600,管道总管长约为362米。同时对路面破除及恢复、交叉管线保护、临时排水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8

项目详情

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e3100000151044665002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
  • 标段(包)编号:
  • e3100000151044665002001
  • 公告标题:
  • 静安区一般片区(庙彭、真南大场、永和北、永和南、岚皋北等)排水分区市政雨污混接综合整治工程
  • 公告内容:
  •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JA0365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汉中路243号4F、5F
    招标人联系人: 何智权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321292113
    招标项目名称: 静安区一般片区(庙彭、真南大场、永和北、永和南、岚皋北等)排水分区市政雨污混接综合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庙彭、真南大场、永和北、永和南、岚皋北五个分流制排水分区和静安合流制片区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包括对35个排水用户出门管翻建改造、两处管网空白区补齐管网、299个私接点设计局部混接改造,拟建设雨水管网约943米,管径DN300-DN1200;污水管网3415米,管径De160-DN400;在汾西路(西泗塘-江杨南路)现状DN400污水管道的南侧改建一根DN400的污水管道,彭浦十期泵站截流出水管改接至改建的DN400污水管道,现状DN400污水管道作为周边小区的污水排放管,不再接收彭浦十期的截流污水,现状DN400污水管与改建的DN400截流泵出水管在江杨南路路口西侧汇合,然后改建DN600污水管接入江杨南路现状DN1650污水总管,改建污水管管径为DN400-DN600,管道总管长约为362米。同时对路面破除及恢复、交叉管线保护、临时排水等。
    工程总投资: 6929.28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6929.28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4537.8935万元
    建设周期: 270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任职单位必须为牵头单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且联合体的成员≤2家,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13日 00时00分到2025年12月18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锦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范啸天 联系电话: 1301803324
    备注: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 进沪信息报送; 2、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 应澄清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46号28楼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2026年01月14日 14时0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46号28楼开标室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12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12-13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5-12-18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范啸天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1-14 1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