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公用铭著小区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2标段
- 项目名称: 梁山公用铭著小区项目施工资格预审
- 项目地址: 济宁市梁山县水泊街道工人路以南,规划道路以北,东邻水浒街,西邻水泊东路
- 规模: 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79158㎡,总建筑面积约为19.3万㎡,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2.8万㎡,地下建筑面积约为6.4万㎡。同时建设配套商业、部分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 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 E3708320669000394002(LSGC-2025-16) 2、工程名称: 梁山公用铭著小区项目(施工) 3、标段划分: 2 4、工程概况: 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79158㎡,总建筑面积约为19.3万㎡,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2.8万㎡ ,地下建筑面积约为6.4万㎡。同时建设配套商业、部分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图 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投资估算额: / 万元 5、本次招标范围内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07-10 6、本项目质量目标: 合格 。 7、 招标人: 梁山公用置业有限公司 (1) 联系 地址: 济宁市梁山县 (2) 联系人: 蔡经理 (3) 联系 电话: 15305473968 8、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宏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 联系 地址: 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B座2019 (2) 联系人: 牟琳 (3) 联系 电话: 18105475232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申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预审当日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四、资格预审方法( 招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 有限数量制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为R,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为50家及以上时, R值取20;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为30家及以上不足50家的,R值取15;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为11家及以上不足30家的,R值取11;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足11家的全部通过资格预审。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25-05-27-2025-06-04 09:00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下载 网址为 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jnsgg zy.cn/LiangSha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jnsggzy.cn/LiangShan) 上发布。 七、关于异议 1、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申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 联系人: 蔡经理 , 联系 电话: 15305473968 八、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0
项目详情
|
梁山公用铭著小区项目(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