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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考试用车加油及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考试用车加油及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www.taggzyjy.com.cn
)通过系统领取谈判文件,并于
2025
年
4
月
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900000202501000477
交易中心编号:
SJ-ZC-20250325-01
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考试用车加油及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
70
万元
采购需求:支队考试车约
72
辆现采购加油公司定期到支队考试场地为考试车加油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一定的服务能力。(
2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和符合国家要求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资质,如为分公司投标,须提供自身或总公司的上述证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谈判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非总公司参加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投标需提供市级或市级及以上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身份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5
年
3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1
日,
每天上午8时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供应商
无需通过系统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采购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
3
、方式:
供应商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电子版
采购
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
采购
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
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审方式。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财库【
2020
】
64
号、鲁财库〔
2007
〕
32
号、财库
[2014]68
号、财库
[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
6
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
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谈判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谈判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
0538-6221070
2.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集中采购 王老师 联系方式:
0538-6997062
3.
公告发布的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
https://www.ccgp-shandong-rz.cn/
”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东湖路
32
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
0538-828456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泰安市望岳东路
55
号市民之家
5
层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0538-699706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0538-6997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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