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106国道与民族街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重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交警队106国道与民族街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重建项目
- 概况: 交警队106国道与民族街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重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平台(http://hzsjyzx.cn:10000/PortalQDManage/)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15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1728000202502000087 采购项目名称: 交警队106国道与民族街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重建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57914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579140.00 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5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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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106国道与民族街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重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交警队106国道与民族街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重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平台(http://hzsjyzx.cn:10000/PortalQDManage/)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15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1728000202502000087 采购项目名称: 交警队106国道与民族街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重建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57914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579140.00 元。 采购需求: 东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06国道与民族街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采购执行财库〔2020〕46 号、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节能环保政策等有关规定,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潜在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3.2 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开标时间前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平台(http://hzsjyzx.cn:10000/PortalQDManage/)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7-15 14:00 开标地点: 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明县政务大厅 8 楼)第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_5_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 东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东明县五四路东段259号 联系方式: 3335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 山东海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昆明路与220国道交叉口毅德城B1-11-2147、2148号 联系方式: 15965300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董彦粉 联系方式: 15965300198 如有询问,请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sjyzx.cn/)(政府采购平台:http://hzsjyzx.cn:10000/PortalQDManage/)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 山东海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7-04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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