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沂市发布时间:2025-05-12来源:临沂公共资源
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服务外包项目
  • 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1300000202502000208 项目名称: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 50 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19

项目详情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linyi.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 5 -0 5 - 23 14 : 3 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1300000202502000208

项目名称: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 50 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信息化服务外包项目

1

详见磋商文件

50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项目, 不接受中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是否符合财库【 2020】46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报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报价

3.2 具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供应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 磋商文件

1.时间:202 5 0 5 13 08时30分00秒至202 5 0 5 19 17时00分00秒,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

3.方式:第1步在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 企业信息 2步 ①供应商在获取 磋商 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 CA认证、诚信入库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在线下载 磋商 文件,未下载 磋商 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注: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 磋商文件 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责任自负。供应商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 招标 文件 下载 ”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 响应文件 LYTF)上传到系统。②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售价:0元/包。

四、提交 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 5 0 5 23 14 3 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 5 0 5 23 14 3 0分00秒(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预采购,投标人应特别注意本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最新公告,因不及时关注公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2、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有关要求,积极营造政府采购领域“惠企、利企、便企”的优质营商环境,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成交单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专属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rz.cn/)。

七、对本次 采购 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

址: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大街 699号

联系方式: 0539-3012336

2、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尚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香缇郡北沿街 6-01

联系人:刘晓东

联系方式: 1996997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