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打击非法中介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枣庄市发布时间:2025-04-10来源:枣庄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枣庄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打击非法中介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
  • 范围: 对办公场所实施秩序维护及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预防非法入侵等安保服务工作,办公区域周边的非法中介驱离,车辆、人员的疏导及车辆停放指挥等工作
  • 概况: 枣庄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打击非法中介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4 - 30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SDGF370400000202501000520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打击非法中介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 采购需求: 以实际进驻时间为准,服务期为1年,视服务水平决定是否续签服务合同,如服务内容发生改变服务金额有所调整,续签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不能继续执行,对新一年度的服务项目重新采购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18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枣庄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打击非法中介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4 - 30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F370400000202501000520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打击非法中介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枣庄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打击非法中介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

1

服务区域:车管所、驾驶考试中心。服务内容:对办公场所实施秩序维护及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预防非法入侵等安保服务工作,办公区域周边的非法中介驱离,车辆、人员的疏导及车辆停放指挥等工作。

60

以实际进驻时间为准,服务期为1年,视服务水平决定是否续签服务合同,如服务内容发生改变服务金额有所调整,续签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不能继续执行,对新一年度的服务项目重新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监狱及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类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4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18日18时00分。

    2 、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3 、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备案,未网上备案的,无资格进行投标。

    4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25年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提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流程》、《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1456号

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0632-3658535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枣庄市薛城区金沙江路266号市民中心北二区

联系方式:0632-825218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632-8252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