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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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五彩文化创意产业园二期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二标段暂估价)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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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706002318008882(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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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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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烟台五彩文化创意产业园二期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二标段暂估价)已由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飞龙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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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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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烟台市莱山区,东至长安路、南至金滩东路、西侧北侧至用地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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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建设规模:烟台五彩文化创意产业园二期,二标段建筑总面积约为73544㎡。本项目包括烟台五彩文化创意产业园二期3#~6#楼共计12部直梯(最大额定速度2.5m/s)、6部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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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供货及安装计划,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施工进度需满足土建、装饰工程节点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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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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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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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招标范围:投标人须完成电梯的相关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及验收、取得电梯准用证、维修及保养等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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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公告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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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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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计划投资额:约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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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其中电梯主要部件(驱动系统、门机系统、控制系统、轿厢与对重、悬挂装置、扶梯桁架)和安全保护装置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5年(中标人负责质量保修期内电梯的免费维保服务,并邀请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年检),维保必须由中标人负责,禁止外包。投标人可自报更优惠的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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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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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①或②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①投标人若为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含)以上(许可参数:额定速度包含此次招标电梯速度)、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制造(含安装、修理)等内容】;
②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含)以上(许可参数:额定速度包含此次招标电梯速度)、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含修理)等内容】;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含)以上(许可参数:额定速度包含此次招标电梯速度)、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制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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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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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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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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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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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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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信誉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一“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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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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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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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9日 17:00至2026年03月25日 00: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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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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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6年04月09日 09: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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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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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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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09日 09: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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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2/20240403/612982.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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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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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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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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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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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本项目采用市域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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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执行《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烟建建管〔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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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李经理,电话:0535-671922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娜、宋倩虹,电话:0535-670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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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联系人:万宝恒,联系电话:0535-6895583,邮箱:pengrongwu3936@yt.shandong.cn,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2号莱山区住建局5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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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1、678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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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郭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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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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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烟台飞龙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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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山东正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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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飞龙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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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3号天和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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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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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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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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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郭娜、宋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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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5671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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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5-670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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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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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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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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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sdztzb98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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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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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535-6895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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