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区老城区排水设施能力提升工程-画河上游雨污分流改造、老城区排水设施能力提升工程监理(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烟台市发布时间:2026-03-24来源:烟台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蓬莱区老城区排水设施能力提升工程画河上游雨污分流改造监理面向中小企业政府
  • 项目地址: 蓬莱区城区
  • 规模: 对小泰山路、海市西路、海市东路、蓬泉路等老城区道路及公路局家属楼、三里桥社区、万寿宫等11处画河排水口进行排水工程改造
  • 范围: 2.1 建设地点:蓬莱区城区 2.2 建设规模:对小泰山路、海市西路、海市东路、蓬泉路等老城区道路及公路局家属楼、三里桥社区、万寿宫等11处画河排水口进行排水工程改造 ; 本项目工程开工前的前期服务、施工全过程、竣工验收、工程技术资料归档、工程移交、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所有建设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31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 蓬莱区老城区排水设施能力提升工程-画河上游雨污分流改造、老城区排水设施能力提升工程监理(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8849(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蓬莱区老城区排水设施能力提升工程-画河上游雨污分流改造、老城区排水设施能力提升工程监理(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已由烟台市蓬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蓬莱区老城区排水设施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市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蓬莱区城区
    2.2 建设规模:对小泰山路、海市西路、海市东路、蓬泉路等老城区道路及公路局家属楼、三里桥社区、万寿宫等11处画河排水口进行排水工程改造。(1)雨水工程:改造二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网DN300-600管0.76公里、DN800-1400管0.28公里;(2)排水工程:改造HDPE排水管网DN110-DN200管40.4公里、DN300-500管28.79公里、DN600-DN800管5.6公里、DN1200管5.1公里,改造排水压力管DN110-200管0.3公里,改造排水压力管DN300-500管0.1公里,设置检查井3179座;(3)暗渠清淤体积57100立方米。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指令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前完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开工前的前期服务、施工全过程、竣工验收、工程技术资料归档、工程移交、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所有建设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6-03-31
    2.7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且保修期满止。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拟投入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的招标活动。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违反信用有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不被接受。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24日 18:00至2026年03月31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6年04月14日 09: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第1开标室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14日 09: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第1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2/20240403/612982.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7.1 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评标,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
    7.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执行《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烟建建管〔2023〕2号)。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招标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王俊,电话:0535-561516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若颖,电话:0535-6803103。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联系电话:0535-5641218,地址: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124号。
    7.5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3。
    7.6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丁晓华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市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山东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77号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C区1号楼3105
    邮编:265600 邮编:264001
    联系人:王俊 联系人:王若颖
    电话:0535-5615166 电话:0535-680310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0535-6803103
    监督部门:烟台市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5-56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