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10-1#阀室-桓台分输站及16#阀室-齐河分输站无损检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101阀室桓台分输站及16齐河分输站无损检测服务
- 项目地址: 本工程位于山东省内
- 范围: 2.1 项目概况 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起点为烟台首站,终点为德州齐河末站,全长约537.3km(其中海域穿越部分约1.7km),设计输量180亿m³/a,设计压力10.0MPa,管径D1219mm ;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 10-1# 阀室(不含)一桓台分输站(含)、16#阀室(不含)一齐河分输站(含)的线路、阀室以及站场等的管道、管件安装涉及的所有无损检测项目,工程界限为10-1#阀室围墙外2米一桓台分输站围墙外2米及16#阀室围墙外2米一齐河分输站围墙外2米(以上工程界限的围墙均为站场阀室沿管道线路方向的下游围墙),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测工艺评定、焊工考试焊口检测、管道及管件安装无损检测、检测数据上传至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以及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手段与临时措施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1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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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山东利鑫天然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10-1#阀室-桓台分输站及16#阀室-齐河分输站无损检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起点为烟台首站,终点为德州齐河末站,全长约537.3km(其中海域穿越部分约1.7km),设计输量180亿m³/a,设计压力10.0MPa,管径D1219mm。 2.2 建设地点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 10-1# 阀室(不含)一桓台分输站(含)、16#阀室(不含)一齐河分输站(含)的线路、阀室以及站场等的管道、管件安装涉及的所有无损检测项目,工程界限为10-1#阀室围墙外2米一桓台分输站围墙外2米及16#阀室围墙外2米一齐河分输站围墙外2米(以上工程界限的围墙均为站场阀室沿管道线路方向的下游围墙),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测工艺评定、焊工考试焊口检测、管道及管件安装无损检测、检测数据上传至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以及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手段与临时措施。检测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X射线检测(RT)、超声检测(UT、AUT)、相控阵超声波(PAUT)、渗透检测(PT)、磁粉检测(MT)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无损检测方式。具体检测方式根据设计文件和招标人下达的通知为准 。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10-1#阀室(不含)一桓台分输站(含),全长约80公里; 标段二: 16# 阀室(不含)一齐河分输站(含) ,全长约60公里。 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2.5 服务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检测人须完成开工准备,具备开工条件。无损检测进度须满足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线路工程施工进度要求,不得影响线路施工进度。 施工期计划暂定为: 一标段:2026年1月-2027年6月。 二标段:2026年1月-2027年6月。 每标段进场时间以委托人书面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 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 资质检测范围包含CG、TOFD、PA检测方法 ) 、 中国 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 (A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 和 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 (3) 投标人应通过第三方工艺评定机构进行的 AUT 通用工艺评定 ,并提交评定机构出具的评定报告。 (4) 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在国内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 )单条长度80公里(含)以上,管径 DN 1000mm(含)以上,压力6.3Mpa(含)以上新建油 气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无损检测业绩(检测方式须包含全自动超声波(AUT)检测) ; 2 )新建 油 气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无损检测业绩(检测方式须包含 相控阵超声波(PAUT+TOFD)检测 ) 。 注: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不包含无损检测第四方复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加以证明。所提供的合同如不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须另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无法核实或无法判定的,视为无效业绩。 (5)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RTⅡ级(含)以上及UTⅡ级(含)以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且同时具有 管径 DN 1000mm(含)以上油 气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无损检测项目经理业绩。 (6)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同时具有RTⅢ、UTⅢ、PAⅡ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以及国际认可(CSWIP)或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的AUTⅡ级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 管径 DN 1000mm(含)以上油 气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无损检测技术负责人业绩。 (7) 其他人员要求: 1 )每个RT检测机组检测人员至少应有1名检测人员取得 RT Ⅱ级(含)以上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 。 2) 每个AUT检测机组的AUTⅡ级人员数量不应少于2个,其中持有国际认可(CSWIP)或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的AUTⅡ 级资格证书 的人员不应少于1个,其余人员应取得国内专业化机构或国际认可的培训机构颁发的AUTⅡ级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 )每个相控阵超声波检测(PAUT+TOFD )机组操作人员至少应有1名PAUT检测人员取得PAⅡ级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 。 注:以上(5)(6)(7)要求的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同时需提供人员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加以证明。所提供的合同如不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须另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无法核实或无法判定的,视为无效业绩。 (8)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9)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10) 投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 最低 机组数量配置要求: AUT机组3组、RT机组2组及相控阵超声波(PAUT+TOFD)机组1组。 (11)投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机组 自有 检测设备 最低 数量 要求:每个机组按类别按需求分别配备相应的RT、AUT、相控阵超声波(PAUT+TOFD)检测设备各1台。投标人须根据施工进度增加检测设备数量,满足工程检测需要。 注:以上设备均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查询发票有效截图)或2024年(含)至今的设备校准证书加以证明。若设备购买发票时间超过五年,不能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则须提供发票扫描件及发票真实性承诺函。 以上投标人资质、能力、业绩及信誉等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为准。 3.2 二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 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 资质检测范围包含CG、TOFD、PA检测方法 )、中国 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A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 和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投标人应通过第三方工艺评定机构进行的 AUT 通用工艺评定,并提交评定机构出具的评定报告。 (4)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在国内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 ) 单条长度60公里(含)以上,管径 DN 1000mm(含)以上,压力6.3Mpa(含)以上新建油 气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无损检测业绩(检测方式须包含全自动超声波(AUT)检测) ; 2 )新建 油 气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无损检测业绩(检测方式须包含相控阵超声波(PAUT+TOFD)检测)。 注: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不包含无损检测第四方复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加以证明。所提供的合同如不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须另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无法核实或无法判定的,视为无效业绩。 (5)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RTⅡ级(含)以上及UTⅡ级(含)以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且同时具有 管径 DN 1000mm(含)以上油 气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无损检测项目经理业绩。 (6)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同时具有RTⅢ、UTⅢ、PAⅡ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以及国际认可(CSWIP)或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的AUTⅡ级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 管径 DN 1000mm(含)以上油 气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无损检测技术负责人业绩。 (7)其他人员要求: 1 )每个RT检测机组检测人员至少应有1名检测人员取得 RT Ⅱ级(含)以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 。 2) 每个AUT检测机组的AUTⅡ级人员数量不应少于2个,其中持有国际认可(CSWIP)或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的AUTⅡ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应少于1个,其余人员应取得国内专业化机构或国际认可的培训机构颁发的AUTⅡ级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 )每个相控阵超声波检测(PAUT+TOFD )机组操作人员至少应有1名PAUT检测人员取得PAⅡ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 注:以上(5)(6)(7)要求的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同时需提供人员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加以证明。所提供的合同如不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须另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无法核实或无法判定的,视为无效业绩。 (8)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9)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10)投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 最低 机组数量配置要求: AUT机组3组、RT机组2组及相控阵超声波(PAUT+TOFD)机组1组。 (11)投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机组 自有 检测设备 最低 数量要求:每个机组按类别按需求分别配备相应的RT、AUT、相控阵超声波(PAUT+TOFD)检测设备各1台。投标人须根据施工进度增加检测设备数量,满足工程检测需要。 注:以上设备均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查询发票有效截图)或2024年(含)至今的设备校准证书加以证明。若设备购买发票时间超过五年,不能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则须提供发票扫描件及发票真实性承诺函。 以上投标人资质、能力、业绩及信誉等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为准。 3.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 时间:2025年11月21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投标人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 ”-“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 (2)下载文件。各投标人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 招标公告”-“其他交易”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 4.3 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程序: (1) 注册信息:投标人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市辖区”或“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登录,投标企业请选择“交易乙方”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 (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请各投标人尽早提前注册,避免因验证时间不足而影响投标网上投标确认)。 (4)投标确认并生成子账号:投标人从“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登录,招标文件获取流程:招标公告—建设工程业务—文件下载;生成子账号:我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流程—缴纳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所投每个标段子账号均需单独生成,请妥善保存,不得对外泄露),也可用手机扫描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左侧二维码,下载“交易通APP(新版)”,使用手机填写投标确认信息。 (5)保证金缴纳(退款) 情况查询:开标前,投标单位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在“我的项目-建设工程-生成子账号”中,点击相应标段的“查询”按钮,可查看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确认是否缴纳(退款)成功。 4.4 文件售价:0元。 4.5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 CA 免费办理 (1)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 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 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 (2)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3)CA 数字证书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实现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 统一认证平台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注: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 5.3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 上发布。 7 . 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监督电话: 0536-8786879 。 8. 其他 8.1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8.2 本项目实行网上不直播不见面开标,请各潜在投标人请尽早阅知《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评标结束之前保持联系畅通,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联系不到而引起开评标不畅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身承担。请各投标人在系统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自行完成解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格审査证件原件,无需到达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8.3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后30分钟内自行在系统内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再次确认所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能正常参与开评标活动,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投标人承担。 8.4 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8.5 技术支持电话 (1)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 (2)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 (3)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7306363627,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 9. 联系方式 若对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 山东省潍坊高新区高二路 517 号潍坊智慧产业园2号楼4楼 联系人: 赵瑞霜、王艺 电 话: 0536-8891067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89号 联 系 人: 冯丹丹、李学杰 电 话: 0535-7401043、7401046 电 子 邮 件: gtzbdl@163.com 2025 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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