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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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城市快速路德润路-荣乌高速互通立交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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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706002318006707(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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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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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烟台市城市快速路德润路-荣乌高速互通立交建设工程已由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烟台市城市快速路德润路—荣乌高速互通立交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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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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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起点与芝罘区德润路高架桥南端相接,终点与荣乌高速相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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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建设规模:烟台城市快速路德润路-荣乌高速互通立交建设工程项目采用三岔梨形互通立交形式,匝道设置4条,全长2194.64米,其中桥梁段1766.62米,路基段长428.02米,路基宽度10.5米;荣乌高速主线加宽路基段长810.361米,加宽桥梁段长359.65米,双向八车道;收费广场起点接德润快速路,终点至匝道鼻端,长度305.8米,设置双向12车道收费站1处,办公区1处。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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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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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日期:2025-07-31计划竣工日期:202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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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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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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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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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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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下列情形之一:①有在建工程、②有已中标未开工工程、③有已签订合同未开工工程、④有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工程(已完工尚未竣工验收但已交付使用的不在此列)】,项目组人员任职条件按《烟台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烟建建管[2022]9号)执行,须同时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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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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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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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要求:3.5.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3.5.2本项目预留45%及以上的招标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方式实施:
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联合体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45%,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70%;
②投标人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招标活动,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45%,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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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家数最多不得超过3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各成员分工,各成员的施工内容不得超过各成员资质允许的承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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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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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3日 17:30至2025年05月30日 17:3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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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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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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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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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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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3日 09:00: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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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common-list.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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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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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拟任项目经理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持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以备答辩,否则不能参加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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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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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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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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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12369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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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56.14.109: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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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本项目采用省内跨地市远程异地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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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是: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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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刘朋,电话:0535-629593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徐伟,电话:0535-675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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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0535-691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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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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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烟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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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山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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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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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烟台市高新区蓝海路2号山东高速大厦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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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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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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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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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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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5-629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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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5-675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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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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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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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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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sdpx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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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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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535-691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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