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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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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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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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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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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内河水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省本级)项目工程设计
(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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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内河水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省本级)项目五个专项工程(1.内河航道养护尺度动态服务建设工程、2.内河电子航道图“一张图”服务平台建设工程、3.内河锚地联合调度建设工程、4.内河航道安全管控增效建设工程、5.船岸云协同服务建设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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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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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①和②项资质要求: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行业(水运)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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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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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五年来(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航道工程信息化或海事信息化项目设计业绩。 上述业绩可为单独业绩或某项业绩中含此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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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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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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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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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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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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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负责人
(1人)
: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航道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2.
技术总负责人
(1人)
:具备信息化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下列①②③项其中一项任职经历:①航道工程信息化或海事信息化项目设计的项目负责人;②航道工程信息化或海事信息化项目设计的项目技术负责人;③航道工程或海事项目设计的信息化分项负责人。 上述业绩可为单独业绩或某项业绩中含此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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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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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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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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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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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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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行业(水运)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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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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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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