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服务单位
- 概况: 交易项目编号: NY-SHZC-251212-01; 项目名称: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为加强对宁阳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把资金保值增值、管理高效,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 165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的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物字(2020)7号)规定,维修资金管理涉及到维修资金主管部门、专户管理银行、 业主、业主委员会等各环节,维修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关乎广大 业主的切身利益 ; 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www.taggzyjy.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9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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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交易项目编号:
NY-SHZC-251212-01;
项目名称: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为加强对宁阳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把资金保值增值、管理高效,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
165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的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物字〔2020〕7号)规定,维修资金管理涉及到维修资金主管部门、专户管理银行、业主、业主委员会等各环节,维修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关乎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为促进维修资金规范、高效管理,切实保障业主权益,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3家银行作为宁阳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银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银行机构,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投标人须为支行或以上级的银行,同一银行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5、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不符合资格要求的,责任自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
“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538-5390539
4、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宋经理 联系电话:0538-8516777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宁阳县建设路
699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山东国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岱银职工宿舍物业楼
联系方式:
0538-8516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经理
电 话:
0538-8516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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