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站增设北站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电力设备第二批)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济南站增设北站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电力设备第二批
- 项目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
- 规模: 济南站新建北站房建筑面积按 41995 平方米控制;新建站台雨棚建筑面积按 5100 平方米控制
- 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最高限价等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20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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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站增设北站房工程
建管甲供物资(
电力设备第二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BZFWZ24-02-0
1
B-0
4
B-0
5
B
)
1
.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济南站增设北站房工程已由国家铁路集团、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国家铁路集团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站增设北站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
2020
〕
47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济南市人民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郑济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本次招标建管甲供物资(
电力设备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2.2
建设规模:济南站新建北站房建筑面积按
41995
平方米控制;新建站台雨棚建筑面积按
5100
平方米控制。
2.3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最高限价等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
2
)投标物资干式电力变压器须具有通过
CMA
和
CNAS
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
3
)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骨干网近
5
年(
2019
年以来)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文件;并提供相对应的使用单位出具的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运行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
.2
低压无功补偿柜、低压有源滤波器
(
0
4
B
包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
2
)制造商须满足:
①投标物资(低压无功补偿柜)须具有由通过
CMA
认证和
CNAS
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②投标物资(低压无功补偿柜)须具有近五年(
2019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铁路客运专线(含设计时速
200
公里客货混跑线路)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客运专线或电网工程的应用数量不少于
20
台,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文件;并提供与合同相对应的使用单位出具的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
代理商须满足: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
2
)条的要求。
3
.3
综合自动化系统(含直流屏、交流屏)
(
0
5
B
包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
2
)综合自动化系统须具有由通过
CMA
或
CNAS
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
2021
年至今)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
3
)综合自动化系统须具有铁路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骨干网近
5
年(
2019
年至今)供货业绩,在铁路建设项目累计应用数量不少于
5
套或在骨干电网工程累计数量不少于
20
套,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文件;并提供与合同相对应的使用单位出具的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
4
)综合自动化系统扩容须与既有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配套兼容,并负责远动调度调试。
(
5
)直流屏、交流屏可以外购,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五年(
2019
年至今)由
CMA
或
CNAS
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履约信用:
(一)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二)执行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办法《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24】133号)。
(三)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四)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五)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七)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2.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授权制造商(OEM)投标。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请于2024年1
2
月
16
日至
2024年1
2
月
20
日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jnggzy.jinan.gov.cn/)通过CA登录系统并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124.128.84.51:9000/jnggzy/jnggzyca/index.jsp);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
http://jnggzy.jinan.gov.cn/col/col57491/index.html
。投标人用数字证书登录后,点击
“铁路工程”找到对应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成功后下载回执及电子版招标文件
,
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
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
5
年
1
月
15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http://jnggzy.jinan.gov.cn/
),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签到,开标截止时间后不能签到,未签到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逾期上传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还应当将
密封的
投标保函
原件及
投标文件电子版(
U盘储存,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送至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地点为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1277号(经十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北角
交易中心西门外北
50米处
)。
6
.3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
发布通知。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nggzy.jinan.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郑济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八路
2号
联系人:胥昕
电话:
0531-824722
2
7
协助单位
济南铁路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昂
(招标文件售卖)
联系电话:
13589045102
电子邮箱:
289556527@qq.com
公告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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