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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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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根据《承装
(
修、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0
号令)规定,如已完成电力设施许可证过渡取得新许可证的须提供《承装
(
修、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10
千伏以下
)
及以上资质,未完成电力设施许可证过渡的须提供《承装
(
修、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
送电工程、
变电工程
)
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须提供电力行业
(
送电工程、变电工程
)
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
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
二
级
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
机电工程
专业)
,在本单位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
3
年度(自
202
2
年至
202
4
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
业绩要求:自
2022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止(近
3
年),
承担过
10
00
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或电力工程总承包(
EPC
)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
信誉要求:(
1
)申请人自
2022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
3
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单位公章);
(
2
)
申请人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在
资格预审
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联合体协议应分工明确。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申请人均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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