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标项目
济宁高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已由
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济高新核准字[202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济宁高新公用地表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
位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济宁高新公用地表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010374005927001
2、工程名称:济宁高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济宁高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建设工程有管道工程,长度约7.3公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置换工程),占地约210亩土地;水厂工程包含水厂厂房及办公室楼建设建筑面积约6200m²,占地面积为24亩。
5、招标人:济宁高新公用地表水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黄屯街道第十一工业园新城自来水院内东数第一间厂房
(2)联系人:耿经理
(3)联系电话:0537-6682601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摩天集团A座7层
(2)联 系 人:苏艳丽、李升浩
(3)联系电话:15265371726、18764782983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①+②
①设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其中工程施工单位应满足此要求);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济宁(http://credit.jining.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8月14日—2025年09月05日09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nsggzy.cn/JiNing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5日09时00分
2、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耿经理,联系电话:0537-6682601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jnsggzy.cn/JiNing),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5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