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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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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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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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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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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一标段
(W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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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上(K143+086- K212+028)、莘南(K0+000- K18+267)高速公路路面车辙、坑槽、烧毁、跳车等病害处治,交安设施增设护栏、标线施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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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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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同时具有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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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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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大(中)修或高速公路新(改)建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路基路面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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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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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21-2023年)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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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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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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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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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经理
(1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
技术负责人
(1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安全生产负责人
(1人)
: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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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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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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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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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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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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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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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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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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