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 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 NY-GC-20250707-01-01 2.3 、招标控制价: 7691.558135 万元 2.4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阳县城南绕城以南、解放路以西,该项目占地约 22 亩,主要建设 4 栋实训楼及配套设施,购置实训设备,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7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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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 NY-GC-20250707-01-01 2.3 、招标控制价: 7691.558135 万元 2.4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阳县城南绕城以南、解放路以西,该项目占地约 22 亩,主要建设 4 栋实训楼及配套设施,购置实训设备,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 2.6 、质量目标:按照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质量要求合格以上。 3.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4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通过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记录名单的;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 (2020)46 号 ) 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 年 7 月 11 日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北京时间)。 地点: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CA 办理 ” 工具栏,网址链接: http : //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 。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538-6288116 ;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400-998-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 澄清文件下载 ” 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5 日 09 时 00 分。 5.2 、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 TATF ,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上传完毕,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模拟解密。 5.3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山东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 - 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指南→常见问题下载查看。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 办理模块中《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 6.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7.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 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 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 、监督单位: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0538-5866966 。 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王永志,联系方式: 0538-2931588 。 9.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泰安市宁阳县凤凰山大道西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方式: 0538-5356571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联系人:王永志 联系方式: 0538- 293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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