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大道至莲花山路大中修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滨河大道至莲花山路大中修工程政府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概况: 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 项目编号: SDGP370982000202502000053 进场交易编号: XT-GC-20250819-01-01 项目名称: 滨河大道至莲花山路大中修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3810 . 819128 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标的名称:滨河大道至莲花山路大中修工程;项目概况:全长 13.836公里,进行大中修改造,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面宽7-8米;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优化区域路网结构,完善新泰市公路总体布局;采购标的数量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7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9 - 10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982000202502000053 进场交易编号: XT-GC-20250819-01-01 项目名称: 滨河大道至莲花山路大中修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3810 . 819128 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标的名称:滨河大道至莲花山路大中修工程;项目概况:全长 13.836公里,进行大中修改造,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面宽7-8米;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优化区域路网结构,完善新泰市公路总体布局;采购标的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及其保修任务;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安全要求,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时限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工期 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index.jsp)”或“山东省 交通运输厅 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60.208.61.132:8083/companyInfo.ejf?cmd=cyqy)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山东省 交通运输厅 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 2025年 8 月 21 日 8时30分至2025年 8 月 27 日 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 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http://www.taggzyjy.com.cn/ 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9 月 10 日 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 中标 供应商通过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6.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6.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6.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6.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彦萍 联系方式:0538-7102767 ;行政监督部门: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38-53500 09 。 6.4 本采购项目为预采购项目 ,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新泰市青龙路 8 8 9号 联系方式: 0538-5350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县(区)府前大街 1177号青云商务大厦七楼 联系方式: 0538-7102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彦萍 电 话: 0538-7102767 八、发布媒体 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山东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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