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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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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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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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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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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C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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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PEM电解水制氢储能部分1套100Nm3/hPEM电解水制氢设施、1套100Nm3/h氢气压缩机、1套2.0m3缓冲罐、1套设计压力22MPa的4.52m3储气瓶组、1套氢燃料电池装置,制氢规模为100Nm3/h,额定发电功率200kw,并配套控制、仪表风系统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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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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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氢能源装备制造商且具有独立电解水制氢设备生产线(注:须提供生产线采购合同和车间实物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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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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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100Nm3/h的PEM电解水制氢供货业绩(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业主盖章的正常使用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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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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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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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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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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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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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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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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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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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转包和违规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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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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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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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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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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