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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要求
1.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4.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3年度(自2022年至2024年,企业成立不足3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5.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0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2日(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①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②如为联合体业绩,其自身承揽规模及金额须满足上述业绩指标】;
6.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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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自2022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2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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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应分工明确,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申请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申请的,相关申请人均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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