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太平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菏泽市发布时间:2025-07-15来源:菏泽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巨野县太平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菏泽市巨野县太平镇
  • 规模: 巨野县太平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设 计规模 3000 m³/d
  • 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M370102092550zrd1 2、项目名称:巨野县太平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二次 3、项目地点:菏泽市巨野县太平镇 4、项目规模:巨野县太平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设 计规模 3000 m³/d ;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包括的全部内容; 7、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8、标段划分:1 个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07

项目详情

巨野县太平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M370102092550zrd1

2、项目名称:巨野县太平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二次

3、项目地点:菏泽市巨野县太平镇

4、项目规模:巨野县太平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设 计规模 3000 m³/d。主要内容包括:调节池、集水池、生化池、二沉池、污泥浓缩池、鼓风机房与配电室等,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5、计划工期:开工令发出之日起18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包括的全部内容;

7、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8、标段划分:1 个标段。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编号

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控制价(元)

巨野县太平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二次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

2)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应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202 4 0 3 月至今不少于 12个月的)(若企业成立时间或项目经理入职时间不足12个月的,需提供企业成立时间或项目经理入职时间以来的)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 潜在投标人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注册验证报送本单位基本信息;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070000.00

三、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 (文件格式为 . ZBWJ)

投标人登录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 系统( http://hzsjyzx.cn:50000/#/login 后,在 “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文件格式为 . ZBWJ)。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5年08月07 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 . HWTB/GCTB/FWTB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巨野县泰和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30-8421008

2.代理机构: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凤凰办会盟路中段

系 人: 刘经理   联系方式:0530-8158098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01.200.228.127:6688/)、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监督机构:巨野县住建局招标办

监督电话:0530-3870991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可通过 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重要说明

1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 首页→国企采购平台”栏目《使用说明 》办理数字证书 (C FC A 办理申请表 ) ,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CA 锁办理电话: 15020110313

2 、招标文件一经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 “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教程培训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详见中心网站 首页→国企采购平台→使用说明”栏目《投标人使用手册》。

4 、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业务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签到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