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河上游综合治理(沙沟水库至青峰岭水库段)项目和沂河上游综合治理(跋山水库上游至沂源县段)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占用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和沂水县沂河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估项目其他标招标公告

山东省发布时间:2025-03-24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沭河上游综合治理沙沟水库至青峰岭水库段项目和沂跋山水库上游至沂源县段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占用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和沂水县沂河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估项目其他标
  • 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地方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 范围: 1)沭河上游综合治理(沙沟水库至青峰岭水库段)位于临沂市沂水县 ; 清淤疏浚,护岸工程,堤防工程及道路工程等 ; 生态护岸、护坡,河道疏浚整治,堤防工程及道路工程,河道治理等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根据有关要求编制《沭河上游综合治理(沙沟水库至青峰岭水库段)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沂河上游综合治理(跋山水库上游至沂源县段)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沂河上游综合治理(跋山水库上游至沂源县段)项目占用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专题报告》、《沂河上游综合治理(跋山水库上游至沂源县段)对沂水县沂河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16

项目详情

沭河上游综合治理(沙沟水库至青峰岭水库段)项目和沂河上游综合治理(跋山水库上游至沂源县段)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占用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和沂水县沂河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估项目-其他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沭河上游综合治理(沙沟水库至青峰岭水库段)项目和沂河上游综合治理(跋山水库上游至沂源县段)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占用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和沂水县沂河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估项目 已经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沂审服涉农许字(2022)052号 ”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沂水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冠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 其他标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1)沭河上游综合治理(沙沟水库至青峰岭水库段)位于临沂市沂水县。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疏浚,护岸工程,堤防工程及道路工程等。(2)沂河上游综合治理(跋山水库上游至沂源县段)位于临沂市沂水县。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护岸、护坡,河道疏浚整治,堤防工程及道路工程,河道治理等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根据有关要求编制《沭河上游综合治理(沙沟水库至青峰岭水库段)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沂河上游综合治理(跋山水库上游至沂源县段)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沂河上游综合治理(跋山水库上游至沂源县段)项目占用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专题报告》、《沂河上游综合治理(跋山水库上游至沂源县段)对沂水县沂河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规划标 : 报告编制标 标段内容: 编制《沭河上游综合治理(沙沟水库至青峰岭水库段)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沂河上游综合治理(跋山水库上游至沂源县段)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沂河上游综合治理(跋山水库上游至沂源县段)项目占用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专题报告》、《沂河上游综合治理(跋山水库上游至沂源县段)对沂水县沂河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授权代表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地方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4.1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4.2 本次招标为电子标。 4.3 投标人如有异议,请根据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署名书面意见,或通过招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4.4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沂水县水利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03-25 08:30:00~2025-03-31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4-16 13:3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30分钟之内进行解密及确认。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大路226号). 9.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解密结果进行确认的。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沂水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冠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主任 联系人: 黄经理
联系电话: 0539-2261088 联系电话: 0531-88688019、1861566332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sdguanfengjn@163.com
地址: 沂水县沂蒙山东路18号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4号楼8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