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上跨胶新、瓦日铁路立交桥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济南市发布时间:2024-01-26来源:济南公共资源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上跨胶新瓦日铁路立交桥工程施工监理
  • 项目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
  • 规模: 上跨胶新铁路立交桥工程施工图范围内 1 × 26m 小箱梁 +2 × 82m 预应力混凝土 T 构桥,上跨瓦日铁路立交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 80+100 ) m 预应力混凝土斜拉桥 +1 × 30 小箱梁,以及 因立交桥施工引起的信号、电力、电气化等设施迁改及施工防护
  • 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山东省日照市 ; 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上跨胶新、瓦日铁路立交桥工程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从工程施工准备到竣工转产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01

项目详情

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上跨胶新、瓦日铁路立交桥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JJ24-03-01B

1. 招标条件

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上跨胶新、瓦日铁路立交桥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鲁发改项审〔 2022 654 号)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上跨胶新、瓦日铁路修建立交桥工程有关意见的复函》(济铁涉铁函〔 2023 190 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山东高速董梁沈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委托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代为建设, 建设资金使用地方资金 资金已落实。 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 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本次招标已具备 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山东省日照市

2.2 建设项目规模: 上跨胶新铁路立交桥工程施工图范围内 1 × 26m 小箱梁 +2 × 82m 预应力混凝土 T 构桥,上跨瓦日铁路立交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 80+100 m 预应力混凝土斜拉桥 +1 × 30 小箱梁,以及 因立交桥施工引起的信号、电力、电气化等设施迁改及施工防护。

2.3 计划工期: 54 9日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 5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 10 3 1 日。

2.4招标范围: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上跨胶新、瓦日铁路立交桥工程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从工程施工准备到竣工转产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标段情况如下:

主要工程内容为: 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上跨胶新、瓦日铁路立交桥工程 施工图范围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 463 . 8881 万元。

2.6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 标段编号:JL-1。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以下资质四者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④同时具有公路监理甲级和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业绩。

3) 总监理工程师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有效注册 , 具有 5 年及以铁路或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经验,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经验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3.2 投标 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投标 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理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 “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 投标 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 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 投标 人处 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 投标 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 C级整改期;

8) 投标 件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 投标人及其拟派遣的人员处于国铁济南局公布的涉铁工程 “黑名单”执行期限内

3.3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2 4 1 27 9 时至 202 4 2 1 9 北京时间,下同),登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jnggzy.jinan.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通过 CA 登录系统并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CA 办理方式: http://124.128.84.51:9000/jnggzy/jnggzyca/index.jsp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 http://jnggzy.jinan.gov.cn/col/col57491/index.html

4.2 招标 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4年2 29 9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jnggzy.jinan.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在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签到。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U 盘备份,单独密封,仅存档)递交至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 1227 号(经十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北角)。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内非运输企业时,可提交由集团公司授权经营开发部开具的投标保证函。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

5.3(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 投标保函、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U盘备份),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B)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jnggzy.jinan.gov.cn/)、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所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单位:济南铁路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地址: 济南市车站街 171号

地址:济南市车站街 30号

邮编: 250001

邮编: 250001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韩勇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黄建群

联系人: 李工

联系人:

电话: 18266415171

电话: 15666666017

传真: 0531-82422070

电子邮件: dfhbjn@sohu.com

电子邮件:

帐户名称: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

账户名称: 济南铁路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开户银行: 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账号: 37050161550200000050

账号: 37001615502050147684

202 4年 1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