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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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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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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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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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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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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全长
19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主要负责路基路面维修、绿化工程、沿线设施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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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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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
公路养护作业
资质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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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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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5年(20
20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业绩时间
以实际交工日期
为准)至少承担过
1个类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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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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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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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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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及以上人员对无行贿犯罪行为进行书面承诺);
7、投标人自20
22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8、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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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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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经理
(1人)
:具有
国家
二
级
及以上
(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
工程系列中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证。
2.项目总工(1人)
:具有
交通
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
: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C
证。
注:以上人员均须无在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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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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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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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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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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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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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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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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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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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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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全长
19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主要负责公路安全设施全部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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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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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
公路养护作业
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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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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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5年(20
20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业绩时间
以实际交工日期
为准)至少承担过
1个类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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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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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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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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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及以上人员对无行贿犯罪行为进行书面承诺);
7、投标人自20
22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8、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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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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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经理
(1人)
:具有
国家
二
级
及以上
(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系列中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证
。
2.项目总工(1人)
:
具有
交通
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
: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C
证。
注:以上人员均须无在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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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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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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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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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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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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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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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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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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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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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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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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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施工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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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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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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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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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
审查
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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