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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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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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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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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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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一标段
(S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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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桩号:K319+049,结束桩号:K325+340,负责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交通设施工程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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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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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③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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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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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内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面施工业绩和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注: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面施工业绩和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为1个资格要求的业绩,或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面施工和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为1个资格要求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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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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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2020年~2022年度或2021年~2023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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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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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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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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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经理
(1人)
: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内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
2.
项目总工
(1人)
: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内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业绩。
3.
安全生产负责人
(1人)
: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人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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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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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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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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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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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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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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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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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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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二标段
(S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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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桩号K325+340,结束桩号:K330+338,负责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交通设施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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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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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③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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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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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内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面施工业绩和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注: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面施工业绩和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为1个资格要求的业绩,或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面施工和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为1个资格要求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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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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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2020年~2022年度或2021年~2023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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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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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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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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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经理
(1人)
: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内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
2.
项目总工
(1人)
: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内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业绩。
3.
安全生产负责人
(1人)
: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人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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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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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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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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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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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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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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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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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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