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2026年城区公共区域道路路面、平侧石等基础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沙坡头区发布时间:2026-03-09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沙坡头区2026年城区公共区域道路路面平侧石等基础设施维修服务
  • 概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ZW)0000154 项目编号:NXJND(ZC)-2026-07 项目名称:沙坡头区2026年城区公共区域道路路面、平侧石等基础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品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沙坡头区2026年城区公共区域道路路面、平侧石等基础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沙坡头区2026年城区公共区域道路路面、平侧石等基础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其他建筑工程1道路路面、平侧石等基础设施维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6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ZW)0000154

项目编号: NXJND(ZC)-2026-07

项目名称: 沙坡头区2026年城区公共区域道路路面、平侧石等基础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5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沙坡头区2026年城区公共区域道路路面、平侧石等基础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沙坡头区2026年城区公共区域道路路面、平侧石等基础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其他建筑工程 1 道路路面、平侧石等基础设施维修,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150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5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6.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6.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3-09 14:30:00 至 2026-03-16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 :电子下载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3-20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2026-03-20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 获得帮助。 5.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6.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磋商过程中有提交二轮报价的环节。请各供应商准备网络畅通的计算机,并提前安装好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驱动,保证能够正常登录系统,在评标过程中保持通讯通畅,在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进行二轮报价。由于供应商 CA 驱动无法正常登录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备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1号 联系方式: 0955-7067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东街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联系方式: 0955-765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珏荣 电话: 0955-70676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房蓉 电话: 0955-7650666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 202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