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2026-2029年部分中小学学生通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凤区发布时间:2026-03-13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20269年部分中小学学生通勤服务
  • 概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YC)000633 项目编号:HGGL-NX-0126013 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2026-2029年部分中小学学生通勤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品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2026-2029年部分中小学学生通勤服务采购项目2026-2029年部分中小学学生通勤服务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1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0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YC)000633

项目编号: HGGL-NX-0126013

项目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2026-2029年部分中小学学生通勤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2026-2029年部分中小学学生通勤服务采购项目 2026-2029年部分中小学学生通勤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00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20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9)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校车使用许可和标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2026-03-13 12:54:40 至 2026-03-20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 :电子下载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4-0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 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 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 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 联系方式: 0951-5671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4号四层 联系方式: 0951-6852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老师 电话: 0951-567106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函、刘伟、雍杰 电话: 0951-6852606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 2026-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