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公安局贺兰县虹桥街、意湖路等路段标线清除及施划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贺兰县公安局贺兰县虹桥街意湖路等路段标线清除及施划项目
- 概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YC)000344 项目编号:ZKX(HL)20260205-007 项目名称:贺兰县公安局贺兰县虹桥街、意湖路等路段标线清除及施划项目 预算金额(元):1699600.00 最高限价(如有):1699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品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贺兰县公安局贺兰县虹桥街、意湖路等路段标线清除及施划项目贺兰县公安局贺兰县虹桥街、意湖路等路段标线清除及施划项目交通设施类合作服务1具体需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4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YC)000344
项目编号: ZKX(HL)20260205-007
项目名称: 贺兰县公安局贺兰县虹桥街、意湖路等路段标线清除及施划项目
预算金额(元): 16996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6996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贺兰县公安局贺兰县虹桥街、意湖路等路段标线清除及施划项目 | 贺兰县公安局贺兰县虹桥街、意湖路等路段标线清除及施划项目 | 交通设施类合作服务 | 1 | 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16996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6996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项目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6)《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3.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9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3.1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2026-02-10 17:00:00 至 2026-02-2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 :电子下载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0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报名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业务办理事项如下: 一.办理 CA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二.办理完成后通过CA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页面搜索项目名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新平台使用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2-58188093或 0951-6891120。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 QQ 交流群:283038356进行咨询。 3.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通知等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答疑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贺兰县光明西路7号 联系方式: 0951-8066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 0951-8934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黄泽亭 电话: 0951-806626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关莉、陈玲、周江龙、樊蓉 电话: 0951-8934987
采购文件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6-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