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古城镇高庄村、温沟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古城镇高庄村温沟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彭阳县古城镇高庄和温沟2个行政村
- 规模: 1、田块整治工程:田块整治3486亩(含田埂107.72亩),其中高庄1片区700.43亩(含田埂20.9亩)、高庄2片区2338亩(含田埂71.17亩)、温沟片区447.56亩(含田埂15.65亩),推土机推土177.06万m³,田埂修筑1.62万m
- 范围: 2.1项目名称: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古城镇高庄村、温沟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 ; 批复、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2-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12
项目详情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 (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古城镇高庄村、温沟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 施工招标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 (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古城镇高庄村、温沟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 己由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关于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 (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古城镇高庄村、温沟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 [2024]1 30 号(项 目代码 24 02 -640425-20-01- 107688 )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阳县 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 为 黄河流域六盘山生态功能区 (宁夏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64.1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00.15万元(中共彭阳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24]7号)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招标人为 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 (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古城镇高庄村、温沟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 。
2.2 建设地点: 彭阳县古城镇高庄和温沟 2个行政村 。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
1、田块整治工程:田块整治3486亩(含田埂107.72亩),其中高庄1片区700.43亩(含田埂20.9亩)、高庄2片区2338亩(含田埂71.17亩)、温沟片区447.56亩(含田埂15.65亩),推土机推土177.06万m³,田埂修筑1.62万m³。
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地深耕、旋耕3378.28亩(高庄1片区679.53亩、高庄2片区2266.83亩、温沟片区431.91亩),土壤增施有机肥675.66t(高庄1片区135.91t、高庄2片区453.37t、温沟片区86.38t),施肥标准为每亩200Kg。
3、田间道路工程:整修田间路6.5km(高庄1片区4.19km、
高庄 2片区0.93km、温沟片区1.38km),田间路拓宽后路基宽度6m,路面宽3.5m,铺砂宽度3.5m,铺砂厚度10cm。整修生产路8017m,土方量7215m³(土方量纳入田块整治工程量)。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沿项目区田坎外侧(田坎与林地交界带)栽植山桃1527株(高庄1片区772株、高庄2片区394株、温沟片区361株),撒播草籽(苜蓿、大燕麦)179.53亩1795.33kg,亩均10kg。
5、输水管网改线工程:按照原管径改建维修高庄2片区管道4.28km,配套阀井7座、镇墩10个。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 : 本项目施工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具体标段名称如下: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 (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古城镇高庄村、温沟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 一标段 ;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 (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古城镇高庄村、温沟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 二标段 ;
2.5 招标范围: 批复、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 内容的施工。
2.6 计划工期: 700 日 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 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 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 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 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 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 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 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 虚作假投标者, 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并取消投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不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02 月 0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 5 年 02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 ), 持 CA 数字证 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进行 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澄清/变更公告 ”栏,本项目有 可能进行时间 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 “澄清/变更公告 ”栏公示。招 标代理机构 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 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 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7188588 按 1 号键。 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 B 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 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5 年 02 月 2 8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 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 IE(IE11 版本)或 360 极速浏览器 打开宁夏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具体网址见投标人须知第 9.2 条) 系统登录页面,以 CA锁登录;在距开标时间前 1 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4 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 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 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 以 CA锁解密。 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 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5.5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二期系统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 明:请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 观看《宁 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培训视屏》,尽 快熟悉新 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 120、4009980000 寻 求帮助。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 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 标人。
7.3 本项目 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 夏鑫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地 址:彭阳县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新天 地商业中心一期 2 号楼
邮 编:756500 邮 编:756000
联 系 人: 杨世红 联 系 人:苏慧
电 话: 13995047283 电 话: 1329959 4055
0954-2869306
宁夏鑫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202 5 年 02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