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王洼镇北洼村等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彭阳县王洼镇北洼村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彭阳县王洼镇北洼村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彭阳县王洼镇姚岔村
- 规模: 项目土地平整1498亩,推土机推土(Ⅰ、Ⅱ类土,运距0-10m)为8.28万m³、推土机推土(Ⅰ、Ⅱ类土,运距10-20m)为10.31万m³、推土机推土(Ⅰ、Ⅱ类土,运距20-30m)为22.34万m³、推土机推土(Ⅰ、Ⅱ类土,运距30-40m)为23.00万m³,田埂修筑6.96万m³,边坡修整7.30万m³;土地机深耕、旋耕各1078.05亩,增施有机肥1078.05亩323.42t,施肥量300kg/亩;新建田间抗疏力道路2.45km、道路排水边沟1.51km、过路管涵6座;维修自来水管道4.42km,其中:Ф90PE管材1108m、Ф75PE管材201.26m、Ф50PE管材1426m、Ф40PE管材1110m、Ф32PE管材1840m、Ф20PPR管材7332m,配套镇墩13座、检查井1座
- 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王洼镇姚岔村、杨寨村、北洼村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6
项目详情
彭阳县王洼镇北洼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彭阳县王洼镇北洼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关于彭阳县王洼镇北洼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 2025〕169号 文件批准建设 , 估算投资 344.31万元 ,工程资金由 全额为 202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该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 1建设地点:彭阳县王洼镇姚岔村、杨寨村、北洼村。
2.2规模及主要 建设内容:
项目土地平整 1498亩,推土机推土(Ⅰ、Ⅱ 类土 ,运距 0-10m)为8.28万m³、推土机推土(Ⅰ、Ⅱ类土,运距 10-20m )为 10.31 万 m³、推土机推土(Ⅰ、Ⅱ类土,运距 20-30m)为22.34 万 m³、推土机推土(Ⅰ、Ⅱ类土,运距 30-40m)为 23.00万m³,田埂修筑6.96万m³,边坡修整7.30万m³;土地机深耕、旋耕各1078.05亩,增施有机肥1078.05亩 323.42t,施肥量300kg/亩;新建田间抗疏力道路2.45km、道路排水边沟1.51km、过路管涵6座;维修自来水管道 4.42km,其中:Ф90PE管材1108m、Ф75PE管材201.26m、Ф50PE管材1426m、Ф40PE管材 1110m、Ф32PE管材1840m、Ф20PPR管材 7332m,配套镇墩13座、检查井1座。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彭阳县王洼镇北洼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
3.2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 5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本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只认可通过“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其余平台查询一律不予认可。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12 月 19 日 00 时 00分至 202 5 年 12 月 26 日 23 时 59 分整 ,持 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网上报名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5.1 本次招 投 标采用 “ 远程异地评标 ”、 “不见面开标 ”、“ 电子化开评标模式 ” 形式 ,各潜在投标人 无 需到开标现场,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1 月 9 日 10 时 00分 。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 /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7 、 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 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彭阳县 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0954-7013782。
10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彭阳县
联系人: 冯万贵
电 话: 13895042053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利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金城阳光佳苑 2号商住楼2单元104号营业房
联系人: 张治武、王倩
联系电话 : 0954-8708299/ 13895340108
宁夏利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 5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