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黄河一街等城市东区排水防涝(雨污分流)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五标段)中卫市黄河一街等城市东区排水防涝(雨污分流)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标段)、中卫市黄河一街等城市东区排水防涝(雨污分流)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

中卫市发布时间:2025-04-27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中卫市黄河一街等城市东区排水防涝雨污分流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五标段标段中卫市黄河一街等城市东区排水防涝雨污分流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
  •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
  • 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黄河一街、丰安路、远二路d600—d1400雨水主管3.25km、d500—d800雨水支管0.66km、d400雨水副管道0.27km、d300雨水口连接管2.27km;建设d400—d600排水主管3.03km、d400—d600排水支管0.71km;增设雨水口200处、雨水检查井124座、排水检查井112座 ; 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07

项目详情

中卫市黄河一街等城市东区排水防涝(雨污分流)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卫市黄河一街等城市东区排水防涝(雨污分流)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卫发改发( 2024)154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市财政配套、中央、自治区预算内资金 ,招标人为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黄河一街、丰安路、远二路 d600—d1400雨水主管3.25km、d500—d800雨水支管0.66km、d400雨水副管道0.27km、d300雨水口连接管2.27km;建设d400—d600排水主管3.03km、d400—d600排水支管0.71km;增设雨水口200处、雨水检查井124座、排水检查井112座。配套建设dn315—dn400给水主管3.34km、dn200—dn315再生水主管3.43km、dn200—dn1000供暖主管4.96km及路面恢复等基础设施工程。

2.2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 中卫市沙坡头区;

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 施工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个标段;

四标段为:道路照明及交通安全设施;

五标段为:高压供电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四标段施工要求 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 ( 含三级 ) 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 ( 含二级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标段施工要求 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 ( 含二级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27 15 : 35 2025-05-0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5-2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 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55-706770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1 号 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与泰和路交叉路口民生中心1205-2室

编: 755000 编: 750001

系人: 王建 系 人: 雷静、刘会红、沈锋

话: 0955-7067679 话: 0951-511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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