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南苑路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施工三标段、监理十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中卫市南苑路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施工三标段监理十标段
- 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沙坡头区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机场大道-新墩南路段K0+000~K1+000、新墩南路-应理南街段K1+000~K2+000、应理南街-鼓楼南街段K2+000~K2+820雨水管道、再生水管道,改造污水管道、给水管道、热力管道、道路恢复及附属工程 ; 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 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三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2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南苑路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卫发改发〔 202 5 〕 28 号 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筹措 ,招标人为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机场大道 -新墩南路段K0+000~K1+000、新墩南路-应理南街段K1+000~K2+000、应理南街-鼓楼南街段K2+000~K2+820雨水管道、再生水管道,改造污水管道、给水管道、热力管道、道路恢复及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沙坡头区。
2.3计划工期:施工一至三标段112日历天,监理十标段与工程施工同步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其中施工共划分3个标段,监理划分1个标段。
一标段:(机场大道 -新墩南路段K0+000~K1+000),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
二标段:(新墩南路 -应理南街段K1+000~K2+000),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
三标段:(应理南街 -鼓楼南街段K2+000~K2+820),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十标段:一至三标段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 三标段 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 十标段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05日 9:00至2026年03月12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在有效期内的CA锁证书替换工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已发放的证书(投标人)蓝色CA锁的初始口令为12345678。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0951-6891120咨询。
4.3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26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 0955-7068763;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55-7067701。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公司: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 1号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邮 编: 755000 邮 编:750011
联 系 人:王建亮 联 系 人:郭聪
电 话: 0955—7067689 联系电话:0951-86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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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2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