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青龙山等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 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二次)

同心县发布时间:2025-04-18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同心县青龙山等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一标段
  • 项目地址: 同心县丁塘镇
  • 规模: 本项目生态修复涉及4个片区270.97h㎡(4064.58亩),主要包括矿洞封堵工程、地形地貌重塑工程、土壤修复及改良工程、植被恢复工程、道路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
  • 范围: 2.1建设地点:同心县丁塘镇、豫海镇、下马关镇及韦州镇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5

项目详情

同心县青龙山等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一标段

招标公告 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同心县青龙山等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己由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青龙山等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 2025】49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估算投资 3031.44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同心县丁塘镇、豫海镇、下马关镇及韦州镇。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生态修复涉及4个片区270.97h㎡(4064.58亩),主要包括矿洞封堵工程、地形地貌重塑工程、土壤修复及改良工程、植被恢复工程、道路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

2.3 施工计划工期: 700 日历天;管护期: 一年

2.4 施工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其中施工五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一个标段( 同心县青龙山等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施工 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拟投入的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 4 18 日至 2025 4 25 23 59 分,持 CA数字证书登录《宁 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资料领取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5 9 0 9 00 分,地点为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6.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6.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吴忠市同心县

联系人:张正礼 电话:13995257281

代理机构:宁夏亿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世茂铂悦府 24号公寓18层10公寓

联系人:杨晶 王秦

电话: 15008619893    15709503337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953-8030556

宁夏亿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4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