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清水沟再生水利用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一、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吴忠市清水沟再生水利用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一二三标段
- 项目地址: 吴忠市清水沟
- 规模: 通过“蓄、排、渗、滞、净、用”等工程措施,畅通河道排涝通道,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通过对局部河段进行清淤,提升水系洪涝调蓄能力,实现区域雨洪水资源利用
- 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施工及相关监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26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忠市清水沟再生水利用及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吴忠市清水沟再生水利用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吴发改审发〔 2024〕162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市财政统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吴忠市清 水沟 。
2.2 建设规模: 通过 “蓄、排、渗、滞、净、用”等工程措施,畅通河道排涝通道,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通过对局部河段进行清淤,提升水系洪涝调蓄能力,实现区域雨洪水资源利用。包括:(一)清淤疏浚。沟道清淤2.24公里,液压坝维修3处。(二)生态修复及海绵设施。沟道沿线植被缓冲带生态修复6.61万平方米,新建下凹式绿地190平方米、植草沟3314米,现状植草沟清淤1508米,排水口改造1处。(三)再生水利用。新建灌溉加压泵站5座,新建和改造管网41公里,二污厂排放口改造1处。(四)配套设施改造。修复清水沟局部平台面层、栏杆面层、透水混凝土面层、广场、公厕等,新建栏杆,配套照明设施、监控等 。
2.3计划工期 :
施工一、二、三、五标段计划工期: 108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3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 ;
施工四标段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 02 月 19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5年 03 月 30 日;
监理服务期: 13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2月19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
(实际开竣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施工 及相关监理 。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六 个标段 , 其中施工五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
施工一 标段:吴忠市清水沟再生水利用及生态修复工程 一标段 相关内容 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
施工二 标段:吴忠市清水沟再生水利用及生态修复工程 二 标段相关内容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三 标段:吴忠市清水沟再生水利用及生态修复工程 三 标段相关内容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四 标段:吴忠市清水沟再生水利用及生态修复工程 四 标段相关内容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五 标段:吴忠市清水沟再生水利用及生态修复工程 五 标段相关内容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 段:吴忠市清水沟再生水利用及生态修复工程等相关内容 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施工一标段至施工五标段 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 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 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并同时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 高级技术职称 。
3.2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 中的 6 个标段投标 ,同一企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5 年 01月20日 8时30分至202 5 年 01 月 26 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 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 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 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 4 其他:本次招标采用 “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0 元整 /标段,根据《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
5.2 施工一至五标段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 监理标段不递交履约保证金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02月10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滨河路树木园内
联系人: 锁超
电话: 0953-203755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怀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 21城D区23号楼102室
邮 编: 750000
联系人:布小虎
联系电话: 13369511929
202 5 年 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