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地块内电力线路迁改EPC总承包
- 规模: 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热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 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西大滩前进农场境内,厂址东北距离平罗县城约13km,西北距离石嘴山市约12km,南距沙湖约5km ; 本项目包括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地块内1条110kV潮观甲乙线电力线路及3座电力铁塔迁改、1条10kV5211通前线电力线路迁改、三大运营商4条通信线路迁改以及项目临时用电接入至开闭所,采用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于一体的EPC模式 ; 勘察设计、现场服务、施工临时用地、施工用水用电、建设用地、施工道路等所有手续的办理、所有工程建设必需的协调、路径及图纸的审查、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征租地、青苗赔偿、环保、水保、环评、竣工验收、停电计划的申请、验收、停送电以及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程内容等所有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11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宁夏电投石嘴山 2 × 660MW 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地块内电力线路迁改 EPC 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石嘴山 2 × 660MW 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地块内电力线路迁改 EPC 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受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石嘴山 2 × 660MW 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地块内电力线路迁改 EPC 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石嘴山 2 × 660MW 高效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西大滩前进农场境内,厂址东北距离平罗县城约 13km ,西北距离石嘴山市约 12km ,南距沙湖约 5km 。本期建设规模为 2 × 660MW 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热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本项目计划 2025 年正式开工,两台机组于 2027 年投产。本项目投产后将成为石嘴山市重要基础设施之一,是支撑石嘴山市乃至宁北地区供电的重要保障。同时本项目作为高参数、大容量热电机组,在提供城市采暖的同时,为园区提供工业蒸汽,满足居民和工业对能源的需求,提升了园区整体素质形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宁夏电投石嘴山 2 × 660MW 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地块内 1 条 110kV 潮观甲乙线电力线路及 3 座电力铁塔迁改、 1 条 10kV5211 通前线电力线路迁改、三大运营商 4 条通信线路迁改以及项目临时用电接入至开闭所,采用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于一体的 EPC 模式。投标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现场服务、施工临时用地、施工用水用电、建设用地、施工道路等所有手续的办理、所有工程建设必需的协调、路径及图纸的审查、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征租地、青苗赔偿、环保、水保、环评、竣工验收、停电计划的申请、验收、停送电以及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程内容等所有工作。
2.3计划工期 60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单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1.2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 1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2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 3 )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4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 5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3 人员的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并提供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 1 个 110kV 及以上架空线路已竣工业绩或 EPC 总承包已竣工业绩 (包含联合体形式)。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合同业主单位出具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加盖用户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满足即可。
( 3 )投标人拟组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需提供 2024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 6 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3.1.1.4 业绩要求: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 1 个 110kV 及以上架空线路已竣工业绩或 EPC 总承包已竣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 EPC 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两个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 投标文件格式 ” 的规定。
3.3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4 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 黑名单 ”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3 日 0 时 0 分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 简称 “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 招标文 件。
4 . 2 “ 电子交易平台 ”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 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 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前进农场境内
联 系 人:张恒
电 话: 1859511342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 48 号
邮 编: 710004
联 系 人:刘世坤
电 话: 0951-5096024
2025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