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直流屏及蓄电池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石嘴山市发布时间:2026-03-11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直流屏及蓄电池设备
  • 规模: 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热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计划2025年开工建设,2027年建成投产
  • 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西大滩前进农场境内,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热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计划2025年开工建设,2027年建成投产 ; 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直流屏及蓄电池设备,包括2台机组直流220V、机组直流110V及网控继电器室直流110V、输煤直流110V直流屏、蓄电池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指导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等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0

项目详情

宁夏电投石嘴山 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直流屏及蓄电池设备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夏电投石嘴山 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直流屏及蓄电池设备 采购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电投石嘴山 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4〕134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电投 (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夏国运物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石嘴山 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西大滩前进农场境内,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热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计划2025年开工建设,2027年建成投产。

2.2  招标范围: 宁夏电投石嘴山 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直流屏及蓄电池设备,包括2台机组直流220V、机组直流110V及网控继电器室直流110V、输煤直流110V直流屏、蓄电池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指导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等工作。

2.3  交货期: 具体交货、施工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

2.4 交货 地点: 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须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蓄电池生产制造企业排污许可证,投标方供货的直流系统设备(直流电源及蓄电池)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和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 2 业绩要求: 2020 年 01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国内 600MW 等级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成套直流系统装置供货合同业绩 4 份(不含改造),且至少有 2 份已投运 1 年以上业绩。投标方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 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5 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3. 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0 3 11 18 0 0分至 202 6 0 3 20 23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4月01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 监督 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部,联系电话: 0951-5312656。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电投 (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址: 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

联系人: 王巍

话: 0952-6117308

标代理机构: 宁夏国运物资有限公司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 1号宁夏国运大厦A座7层

人:钱彬

话: 1537895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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