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石佛寺村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利通区发布时间:2025-03-21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石佛寺村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利通区东塔寺乡石佛寺村
  • 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28

项目详情

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石佛寺村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石佛寺村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 已由 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 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石佛寺村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利发 改审发 202 5 2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 农村公益事业和美丽村庄试点奖补资金 ,招标人为 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 ,项目己达到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森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硬化混凝土道路2653平方米;安装高6米的太阳能路灯20盏、高7米的太阳能路灯9盏,改造高10米的市政路灯85盏;拆除并恢复面包砖铺装447平方米、混凝土道牙191米、芝麻黑火烧面仿石材PC砖120平方米,新建长23.8米、宽3.6米、高5.1米的便民服务区1座;拆除嵌草砖1002平方米,铺装面包砖3268平方米,新建混凝土道牙1118米、混凝土树池280个;新建高6.2米设施拱棚2座,建筑总面积为8308.88平方米,拱棚为轻型钢架结构,墙体为100厚压型彩钢板,结构杆件均采用国标镀锌材质,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四级;耳房单座建筑面积为15平方米,材质为彩钢板房;棚膜采用15丝三防PO膜;每个拱棚配置上、下风口电动卷膜器各4套,共计16套。

(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新建公共厕所:新建高4.35米的公共厕所1座,建筑面积150.87平方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配套室内给排水、暖通、电气工程,敷设室外给水管网24米、污水管网74.47米,安装给水阀门井1座、污水检查井7座,新建有效容积12立方米的化粪池1座。2.沟道治理:清理沟道610立方米、树木365株,拆除铁丝206米、木质围栏16米,治理鸭子荡沟150米。3.人居环境整治及拆违治理:拆除并新建围墙306米,修缮外墙350平方米,改造清水砖墙85米,拆除破损建筑及危房250平方米。新建混凝土平桥1座、木围栏273米、毛石挡墙95米、大门2座,敷设室外给水管网395米、电缆192.29米,安装给水阀门井3座。

(三)村庄绿化工程:绿化458平方米,种植金叶榆91平方米、高杆榆叶梅135株、山桃92株,敷设灌溉管网369米。

(四)村内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新建公交站台2座。

(五)村级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安装全球摄像头8台、监控防水箱8台、4米高监控杆8根、监控机柜1套,敷设配线配管1650米(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2建设地点: 利通区东塔寺乡石佛寺村

2.3计划工期: 1 8 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以上资质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 3 21 19 00分至2025年0 3 28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4根据宁公资发【2020】7号文件,本项目施工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操作流程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请提前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检查及配置,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用错CA锁、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 4月11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评标方式:不见面电子评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

址: 利通区吴灵东路与东兴街交会处向东 100米

编: 75 1100

联系人: 王浩男

话: 13709581196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森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一期 18号公寓楼7层17室

编: 750000

联系人: 马小红

话: 0953-2233336

真: /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