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一至三标段
- 项目地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和利通区扁担沟镇
- 范围: 2.1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和利通区扁担沟镇 ; 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14
项目详情
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历史遗留废弃 矿 山生态修复项目 施 工一至三标段 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己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 发 〔 2025 〕 7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忠市 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生态修复专项资金,自治区和吴忠市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吴忠市 自然资源局 。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和利通区扁担沟镇。
2.2 建设内容:生态修复总面积 131.10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形地貌整治工程、覆土工程、安全防护工程和植被恢复工程。
(一)地形地貌整治工程:露天采场回填193601m³、垃圾清运920m³、削坡降坡41410m³、培土护坡23758m³、弃渣清运7730m³、迹地清理61640m³ 、 土地平整 356820m³。
(二)覆土工程:覆土179140m³。
(三)安全防护工程:设置防护围栏1240m 、设置警示牌 25个。
(四)植被恢复工程:播种草籽131.10hm²。
2.3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 工。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5 个标段( 详见工程量清单 ),
一标段: 片区 一
二标段: 片区二 、片区 三、片区四、片区十
三标段: 片区五 、 片区 六、 片区七 、 片区八 、片区十 一、 片区十二、片区十三、 片 区十四、片区十五、片区十六
四标段: 片区九
五标段: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监理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 150日历 天; 工程养护期 三 年 (最终 以签订合同约定时 间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都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 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 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 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 具备地质灾害 防治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 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 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 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 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 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 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 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 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 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 取消投标资格。单位 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 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 中的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 按所投标段顺序确定中标 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 23 时 59 分,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网 进 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 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 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 后自动获取。若以保函形式缴纳,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 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 变更公告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 告 ”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 因自身原因未及时 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 败的 , 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施工标段采用“ 电子化开评标模式 ”,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 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远程异地评标模 式 ”,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 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前 1 小时使用 IE 浏览器(IE11 版本 ) 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 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2 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栏目 -操作手册栏目, 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 -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 悉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 入技术支持 QQ311870151 寻求帮助。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令 103 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采用 (采用 /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监督单位: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 马乐
地 址: 吴忠市
电 话: 18795270509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诚信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 22楼
联 系 人: 周海玉
电 话: 0951-5969396
2025 年 4 月 7 日